从奥托·奥克塔维斯博士口中打听布鲁斯·班纳博士的兴趣爱好,可能是有一个不太正確的选择。

奥托博士告诉利群,班纳博士的爱好是野餐、观察鸟类、采蘑菇和绘画。

这些信息其实是公开的,只要利群翻开十年前加州大学校刊上刊登的採访就可以看到。

“班纳博士,你喜欢采蘑菇吗?”

“你从谁嘴里打听来的?”

逃出弗莱士无聊透顶的派对,利群回家后转头就去了纽约至圣所,来找布鲁斯·班纳上课。

“我的科学老师奥托博士说的。”

“竟然还有人记得,我確实喜欢采蘑菇。”

“那么班纳博士你绝对会喜欢一个地方。”

“你是指震旦西南部的滇区?那是王的家乡,他带我去过几次。”班纳博士对利群说道。

“你知道王的皮肤为什么这么黑吗?他家乡的紫外线太强了,把他给晒黑了。”

“不聊这个了,我感觉继续聊下去会很危险。”班纳停止了对王的调侃,专心地给利群讲课。

一个小时过去,一节课的时间结束,班纳打算给利群讲点他上学的时候有趣的事情。

“我是全额奖学金上的大学,但是用奖学金交掉杂七杂八的费用后,我自己能剩下的钱也就六百美刀左右,所以我还得抽空去做兼职挣点钱。”

“我在寄养家庭里长大,一路攻读到博士学位是非常不容易的,你知道吗?利群。”

“幸好我遇到的几位导师都很欣赏我,让我不用像其他学生那样费尽心思地去討好,以换取导师的推荐信。”

“高中毕业上大学也需要推荐信,这也是一道坎。而在上大学之后,你就不太可能像高中时期这样顺利了。”布鲁斯·班纳对利群提醒道。

“我知道。”

利群点头。

如果害怕困难,利群其实有一个绝好的选择,那就是去震旦“留学”。回震旦上大学,就和回家了一样。

“你想知道浩克是怎么来的吗?”班纳博士向利群问道。

“我能知道吗?”利群问道。

“浩克最开始其实是我在小时候幻想出来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我实在是太孤独了,所以幻想出了浩克来陪我。”

“在寄宿家庭生活,家里不止我一个孩子,有很多孩子,而我又是最受其他孩子欺负的那个。”

“受欺负了,我就会幻想,我的朋友浩克会替我出头,把让我难受的人和东西全部砸烂。”

“慢慢的我长大了,我把小时候幻想过的东西都淡忘了。”

“后来,浩克出现的时候,我还纳闷,他为什么会叫浩克。”

“原来都是小时候的事情。”

“浩克,砸!”浩克在班纳的身后出现,做了个砸地板的动作。

“在卡玛泰姬,我回忆起来小时候的事,我就这样和浩克和解了。”

“我以为,像您这样高智商的天才,会把从小到大经歷过的所有事情都记住。”利群说道。

“並不会。”布鲁斯·班纳说道。

“但是,浩克记得。”

“罗斯將军,酸萝卜別吃。”浩克说著还竖起中指。

“嘿!浩克,这不礼貌!”布鲁斯·班纳转过身对浩克喊道。

“哼!”浩克抱著双臂看著班纳笑起来,转眼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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