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铃鐺第一定律
林墨差点把咖啡喷出来。
“我?电灯泡?你知道昨晚要是没有我,你爸连个打下手的人都没有。”
“那你干了什么?”
“我…我站在旁边当气氛组!”
“这不就是电灯泡吗。”铃鐺理直气壮。
“电灯泡的作用就是照亮別人,你在旁边站著发光发亮,完美符合。”
林墨转头看黎閒。
“你女儿的语文確实进步了。以前只会说『我不信』,现在已经能引经据典地懟人了。”
黎雨靠在椅背上,全程围观了这场单方面碾压,脸上的表情跟看网球比赛似的。
脑袋从左转到右,又从右转到左。
她喝了口味噌汤润了润嗓子。
“你放弃吧,两个你都不一定说的过她。”
铃鐺点头表示赞同。
林墨不服气。
“谁说不过?我那是让著她。我一个成年人跟六岁小孩认真较劲,传出去多丟人。”
“你昨天还说不过她,今天又说过她,你有没有个准?”
“我昨天没发挥好。昨晚泡温泉泡太久,脑子缺氧。”
“泡温泉泡的是身体又不是脑子。”
“血液都去暖身子了,大脑供血不足,反应慢半拍。这是有科学依据的。”
林墨把咖啡杯往桌上一放。
“改天我状態好了,咱们再战一回合。”
铃鐺把最后一块炸鸡塞进嘴里,腮帮子鼓著。
“隨时奉陪。不过你最好挑个我不困的时间,我晚上九点之后战斗力下降百分之五十。”
黎閒站起来。
“行了,吃完收拾收拾,不是说中午去那什么公园吗?”
铃鐺低头看了看自己盘子里还没吃完的玉子烧,又看了看取餐檯上那一大盆刚补上的草莓。
她以最快的速度把玉子烧扒进嘴里,然后端著空盘子朝草莓发起了最后的衝锋。
回到房间,铃鐺瘫在榻榻米上,双手搭在肚皮上,整个人呈一个“大”字形。
雪花蹲在她旁边,红色的眼睛半眯著,也是一副吃撑了的样子。
胖橘趴在桌上,尾巴垂下来,一甩一甩的。
“老登,我们什么时候再来?”
“还没走就想著再来?”
“这叫未雨绸繆。下次来我要提前准备好几个g的食慾,把这里所有的自助餐都吃一遍。今天那个纳豆我没敢多吃,只试了一小口,发现还挺好吃的。”
“你不是说黏糊糊的没人吃吗?”
“那是两个小时前的我。现在我长大了,口味变了。成年人要勇於尝试新事物。”
黎雨从盥洗室探出头。
“你是成年人?”
“心理成年了。身体还在发育。”
铃鐺从榻榻米上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闷了一会儿,忽然弹起来。
“对了!晚晚让我给她寄明信片!”
她从行李箱里翻出一叠昨晚在旅馆前台搜刮的免费明信片,挑了一张印著北海道雪景的,趴在小几上开始写。
写了两行停住了。
“老登,『札幌』的『幌』怎么写?”
黎閒在手机上打出来递给她。
铃鐺照著描了一遍,继续写。
写完正面翻过来,在地址栏歪歪扭扭填上林晚晚家的门牌號,又在右下角画了一只兔子——耳朵一只竖著一只耷拉著,旁边標註“雪花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