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魂圣?又不是没杀过
寧荣荣会喜欢什么呢?
尼古拉斯·青叶曾经说过:
如果她尝遍人情冷暖,就带她去看世间繁华。如果她生来锦衣玉食,那就带她去体验俗世红尘。
为什么富家大小姐容易被黄毛拐跑?
因为黄毛能让她体验到新鲜感,能感受到不被家里人管控束缚的自由感!
陈羽墨不知道寧荣荣小时候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但根据原著中很有限的描述,她小时候过得可能並不怎么快乐。
小魔女的脾气,说是寧风致和剑骨斗罗惯出来的,可何尝又不身份太过尊贵,以至於从小到大都没什么朋友,才渐渐变得偏激的呢?
再加上她作为剑骨斗罗的心尖肉,那肯定是一点委屈都不让她受,一点危险都不让她冒的。
从小锦衣玉食又怎么样?
正是陈羽墨这种黄毛的最佳目標!
红井里的某具枯骨都点了个赞。
进入索托城后,陈羽墨也没带寧荣荣去什么高端场所,像什么知名酒楼、拍卖会、珍宝阁之类的地方,寧荣荣估计都已经去腻了。
这些地方再豪华、再富,也不可能比七宝琉璃宗还富。
带她去这种地方,只会降低她现在的热情。
回想起原著里,弗兰德说寧荣荣逃课以后,在索托城里吃吃玩玩了一整天,这说明她喜欢做这些事。
於是陈羽墨目標明確,带著她在索托城繁华的街道上玩了个尽兴。
没有去什么高端场所,就是路边隨处可见的小铺、店面。
吃美食、凑热闹、买漂亮衣服。
果不其然,寧荣荣兴致高涨,原著她一个人玩都能开开心心的玩一整天,现在有陈羽墨陪著她一起,她更是玩得忘乎所以,拉著陈羽墨的手大街小巷到处乱跑,看到哪个感兴趣的都凑上去看看。
直到太阳西下,一天的精力都消耗得差不多了,两人才在一条长椅上挨著坐了下来,沐浴著夕阳稍作休息。
“今天玩得好开心啊。”寧荣荣手中还拿著一串没吃完的糖葫芦,明亮的大眼睛弯成月牙。
本书首发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101??????.??????超给力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谢谢你,羽墨,以前我都没体验过这么多好玩的东西。”
“人的一生可以说十分漫长,但也可以说极为短暂,在有限的生命中,体验更多的乐趣,才是生命的意义,不是吗?”陈羽墨一碗鸡汤直接灌进寧荣荣嘴里。
“嗯嗯!”寧荣荣用力的点点头。
“羽墨,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吧?”
“当然了。”陈羽墨很自然的说道。
寧荣荣看著他被夕阳镶了一层金边的侧脸,脸上也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容。
这么多年了,她感觉自己终於交到了一个真正的朋友!
想到这,她突然有点不捨得离开索托城了,不想回去史莱克学院,只想和陈羽墨继续玩闹下去。
这时候,陈羽墨突然开口了:“对了,荣荣,你应该还要回去学院里的吧?天色也不早了,要不我送你回去吧,你一个人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