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时,最重要的永远是话题。

哪怕我英语说得磕磕绊绊,只要话题选得对,我也能和多米尼加来的外援朋友聊上一两个小时。

「啊,你好,徐夏恩小姐。三天见了四次,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哈啊?」

「你讨厌我没关系,但当着别人的面叹气,是不是有点失礼?」

「那我直说了,你真的很烦!」

即使是那些明显讨厌我的人,只要找到合适的理由和共同话题,对话就能继续下去。

她此刻的眼神再凶,也伤不到我半分——

好感或许依赖初次印象,

但厌恶到极致,也能擦出不一样的火花。

我一直很享受那些讨厌我的人最终不得不正视我的样子。

「别光说烦,你答应给我的签名什么时候能给我?」

「她很忙,最近没空。」

「也是,巡演期间确实难约。」

这样看来,没拿到签名反而是件好事。

我本就不是真为了签名才跟她说话,

只是想找个理由,继续和她保持联系罢了。

如果她完全无视我,那我也无计可施。

但遗憾的是,徐夏恩并没有足够的社交经验。

相反,她是那种一被挑衅就容易较真的人。

「今天没话和你说,走开。还有,我说过别跟我搭话吧?」

「怕你找借口赖账嘛。」

「啊,吵死了。」

她一边低声抱怨,一边瞪着我。

那双眼睛里的敌意,竟让我胸口微微发颤。

哪怕是厌恶或轻蔑的反应,也比彻底的无视要好。

愿意回应,就意味着只要我不越界,她其实还有兴趣继续下去。

她大概根本没意识到,如果真的不想理我,直接无视才是最好的方式。

无论如何,只要她还愿意开口,事情就仍有转圜的余地。

「别生气嘛,给个大概的时间也行?」

「……有空自然会给,所以别再烦我。」

「万一你突然不来了怎么办?你要是再也不来健身房,我连你联系方式都没有。」

「死了这条心,不会给你号码的。」

「我也没打算要啊?啊,嫌麻烦的话这样,你伸手出来看看。」

「干嘛?」

「手给我,快点。」

「为什么?」

「拿着。」

看吧,她这么轻易就伸出了手。

当然,如果我直接抓住她的手,她肯定会尖叫着闹起来。

但我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在她手上,她还不至于反应过度。

「这是我当选手时印的,其实没什么用,但上面有我的电话。如果你想给我签名,就打给我。平时我不会打扰你。」

「不需要,在这儿说就行。」

「好,知道了。但还是拿着吧,万一呢。我可能来不了了,身体不太舒服。」

「……」

想要抓住一个等我越界后反击的人,最好的方法不是远离危险,而是在边界上来回试探。

如果她准备在我越界时反击,那就意味着她在我接近边界时会格外留意。

越是集中注意,身体的距离就越近。

而身体靠近的时候,心也会不自觉靠近。

如果不想让心靠近,就应该从一开始就保持距离。

这个女人虽然讨厌我,却因为某种好胜心,没有在身体上推开我。

她大概是相信,自己不会被我这样的男人怎么样吧。

但谁知道呢。

看她那凶狠却动摇的眼神,

我觉得她迟早会沦陷。

***

骗子和欺诈者之间,有着微妙的区别。

骗子是经常说谎的人,

而欺诈者是擅长说谎的人。

出乎意料的是,欺诈者其实并不常说谎。

他们通常也会遵守承诺。

至少在行骗之前。

「……」

3月7日。

与徐夏恩重逢的第7天。

遗憾的是,她还是没有联系我,但她每天依然准时来健身房。

我也遵守了约定,没有主动跟她说一句话。

毕竟,每天在同一时间碰面,已经足够给她施加压力。

沟通不一定非要用语言。

我深知,眼神的交锋才是更致命的武器。

每天用越来越沉的眼神盯着她,她虽试图掩饰恐惧,却还是昂着头继续跑步。

「呼……」

虽然没有语言交流,但身体却在无声地靠近。

每天同一时间注意到彼此,至少不会忘记对方的存在。

更何况那份「约定」本就是她提出的——

就算我凶狠地盯着她,她也没有理由拒绝我的注视。

「啊,肩膀。嘶……」

趁她被我的目光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我卷起T恤袖子,摸了摸左肩。

手术留下的疤痕清晰可见,肩膀已经变得不成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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