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知县升堂
不多时,孟知县在丁师爷的陪同下经过退思堂,他见到站在路边的王县丞和费捕头,微微一笑,抱拳行礼道:“是王大人和费大人,有请。”
丁师爷忙接过话:“孟大人有令,你们两个人跟著一起去大堂吧,孟大人要升堂了。”
孟大人看了他一眼,这语气很傲慢,不是自己要表达的吧?但已经说出,似乎改也来不及了。
王县丞和费捕头齐齐低头称是。
一行人就跟著去了大堂,阵封了许久的大门缓缓打开。
孟知县在最前面走著,左边是丁师爷,右边是王县丞和费捕头。快到三尺公案前,孟知县与王县丞谦让。丁师爷眼珠子差点没掉到地上。
王县丞自然不敢坐上去。
丁师爷趁此將孟知县搀扶到正位上,差役们顿时一杵水火棒,唱喝:“威……武……”
大堂上顿时显得威武霸气。
芸殊隨著张捕头进入大堂。她是第一次亲临古代县衙大堂內,好奇心起,於是仔细打量起来。
“明镜高悬”匾额悬於大堂正上方,象徵知县明察秋毫、公正无私。
海水朝日图(或称“日出东方图”)位於大堂背景墙上,以青绿色调描绘海水涨潮、红日初升之景,寓意“清如水、明如镜”,体现司法公正与希望。
三尺公案置於暖阁前。坐著一个矮瘦的三十多岁,身穿官服的男人,面容尖瘦,小眼睛,小黑鬍鬚。
案桌上置有:印盒,存放县印;惊堂木,用于震慑堂下、维持秩序;令签,分红头签(捕签)、绿头签(刑签),用於下达拘捕或行刑命令;笔墨架,供记录堂諭或书写判词。
左面一张小案台处,坐著一个四十来岁的长衫文人。
两边站立著眾衙役,每人手中杵著一根水火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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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前左右各设一方青石,东为原告跪处,西为被告跪处,石面有明显膝部凹痕,是长期使用的样子。
暖阁两侧陈列著“肃静”“迴避”牌,还摆设著各种刑具等。
果然和电视上演的差不多。
张捕头带著差役把三个犯人押上大堂,其他百姓则站在大堂门口观看。
站在暖阁右侧的王县丞仔细一看,这不正是自己最疼爱的么儿王五德吗?他的手指微微有点发抖。
孟知县一拍惊堂木:“张捕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稟告知县大人,此人名为王五德,带著两个家奴当街欺辱年轻女性,正欲施暴,被另一个姑娘救下。”张捕头如是说出情况。
孟知县转头看了一眼丁师爷,丁师爷点了点头。
孟知县会意,猛一拍惊堂木:“大胆刁民,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做这种事,还不如是讲来。”
几个人分別都说了供词,事件经过一目了然,分別签字画押。
芸殊既是证人,也是参与者。孟知县多瞧了她几眼,心中盘算:这么个小姑娘竟干著大侠做的事,此丫头不可小覷啊!
孟知县正欲宣判案件的结果。
王五德急了,拼命向上磕头:“知县大老爷,草民还有话说。”
孟知县皱了皱眉,有点不悦。又瞅了瞅旁边的丁师爷,得到肯定后只得点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