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王宫
半身人是三个月前被狗头人探矿队从一处隱蔽的洞穴里翻出来的。
他们在洞穴里的山坡上开出了几层窄窄的梯田,种著土豆、萝卜还有一种拇指大小的紫色浆果,土壤被侍弄得鬆软又肥沃。
这个种族是聪明能干的机会主义者,可能是可靠勤勉的居民,也可能是等待机会大捞一笔的盗贼。
所以面对一头邪恶红龙的奴役时,这些中立善良的小傢伙们没有丝毫反抗,很快就融入了罗格的眷属中。
罗格对他们確实相当宽待,
他甚至专门养了十几个半身人厨子,让他们每天变著花样地替他烹製食物。
这些半身人的手艺比狗头人强了可不止一星半点,他们能把岩羊肋排烤得外皮焦脆、里头柔嫩,能把那种紫色浆果熬成酸甜浓稠的酱汁浇在肉上,还能用一种从地底深处挖出来的块茎酿出带著泥土清香的酒液。
蕾茵的声音把他从对烤肉的短暂回味里头拉了回来。
“大地精,战士和非战斗人员加起来大概有七百出头。熊地精,六十来个,都是乾重活的。”
“狗头人,接近一千只。”
“然后五千四百只地精。”
地精,
龙群眷属里头数量最庞大的族群。
如果说狗头人是巨龙马仔中的耻辱,那么地精就是那种彻头彻尾的渣滓。
虽然地精的炼金科技闻名世界,但掌握它的终究还是少数,
大多数的地精骯脏,懒惰,贪婪,愚蠢,集所有令人厌恶的特质於一身,却又偏偏像老鼠一样能生。
而且地精非常善於磨洋工,五千多只地精挖出来的矿石,还比不上那一百来只狗头人的產出。
偏偏这群东西还特別能吃,每天都能轻轻鬆鬆吞下和自己体重不相上下的食物,塞进去多少都不见他们变胖,
所以罗格把这些令人厌烦的垃圾,直接贬成了整个部落最底层的公共奴隶。
现在眷属中的这些种族有很多原本都是水火不容的,不过在红龙的压迫之下,经过不断的杀戮,眼下还算是融洽。
……
罗格把思绪从这些琐事上收了回来,
这半年来他融合了2颗绿色品质的心臟还有整整16颗白色品质的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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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心臟的效果微乎其微,前前后后一共才增加了两米。
不过其实他的次元袋里头还躺著三颗巨型生物的心臟,分別是一颗蓝色的,两颗绿色的。
他一直没有融合它们,因为每一次融合都需要一场不容打扰的睡眠,一闭眼就是十天半个月。
但这个过程实在是太麻烦了。
他必须提前安排好领地的一切事务,让雷克他们轮班守在洞口,把那些可能出乱子的眷属提前敲打一遍,然后才能安心地闭上眼睛。
所以这三颗心臟就一直躺在次元袋里面。
可这些天来,罗格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著变化。
他的血液在发烫,他的脾气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躁动,罗格感觉自己的邪龙之血正在催促他进入下一个成长期。
他转过头,目光从雷克、蕾茵和菲帕身上依次扫了过去。
“我要去火矮人的熔岩巢穴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