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实力强的站后头,趁狐妖魅惑他人之时,將狐妖本体砍死,否则,若是强者被狐妖魅惑,就不好办了。”

眾人点头,认可这个提议。

但。

谁打头阵呢?

以马屠山的语气,分明是准备自己呆在后头收割,要別人挡在前面。

眾人面面相覷,没有人愿意做这个最危险的事。

只见马屠山跨步上前,在赵二惊惧的目光中,一把把他拉了过来。

“就你了,恰好你也是发现者,给我们带路。”

赵二脸上毫无血色,两眼一黑,就要昏死过去,“別!別!这位爷!我不行啊!”

“不行也得行。”

没有反抗的余地,赵二被扯著衣领,拉上二楼。

掌柜欲言又止。

最后將牙一咬,从柜檯提出长剑,也隨眾人一块上楼。

楼上的其他客人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就见一群人乌压压地踏上楼梯,朝二楼涌来。

……

……

“本体脆弱,能守住心神不被魅惑,就能轻易击败,有血有肉,头部、心臟都是弱点。”

陈风总结著经验。

此时狐妖血液流出,血腥味却不重,反倒有一股淡淡的甜香,与施展魅惑时的那股香味,极为相似。

陈风用手蘸起一点,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觉得有些奇特。

他对狐妖了解不多。

不是没渠道了解,而是因为不想了解——净尘和尚告诉过他,妖魔尸体都不值钱。

肉、內臟都有毒,不能食用。

长时间接触妖魔毛皮,对人的身体甚至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除了一些特殊的妖兽,皮甲坚硬適合做成防具,勉强算是利大於弊,不然没人会用妖魔皮作衣服。

再加上黑风寨那会,杀妖后连阅歷都没有,陈风就觉得没意思。

但今天,他大为改观。

一头值一千阅歷,堪比凝气境武师,而且,最重要的是,狐妖的魅惑对他基本无效啊。

除去魅惑,那就是一拳一个的货色,两下调情似的魅惑也有几百阅歷入帐。

这阅歷赚得就跟白捡一样。

在陈风眼中,这就是狐妖的最大价值。

这时,一阵脚步声从门外传来,陈风凝神倾听,声音越来越近,恐怕就是奔著他来的。

陈风撇头看向两具狐妖尸体,杀妖倒是不必隱藏,他只是不想让自己被太多人关注。

现在伤势还未痊癒,一身实力只能发挥出十之五六。

还是低调些为好。

思索片刻,陈风弄乱了髮型,让自己看上去显得狼狈些。

然后主动开门。

伴隨著“嘎吱”一声。

陈风就看到那位客栈小二,抬起的手臂还未放下,似乎正准备敲门,还看到小二身后的诸位武者。

“你、你没死!”

赵二面露惊恐之色。

此时的人群之中,马屠山眉头皱起,砍刀提在手上,伸长了脖子想要越过陈风看向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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