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复仇、火并。

这些年倒是练就生存的狡诈和很好的枪法。

因为他从来不吝惜那些被他抢劫和催毁对象的性命。

不管他们是否是老弱妇孺,总之他可以为了几个兰特就毫不犹豫的开枪杀人。

但他过得并不好,走出部落的南非黑人中最不缺的就是他这样的人,他所拥有的钱不是花在酒精上,而是花在女人的肚皮上。

有时候没钱了他也不介意用枪来霸王硬上弓,如果遇到反抗他并不会抑制住子弹。

那些男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靠卖淫来养孩子的女人他也没有预告。

他曾经当着无辜孩子的面杀了那个向他索要嫖资的母亲。

也曾经为了某一个包海洛因就从男人身边抓走他孩子的母亲。

甚至一要箱子汽油就杀了加油站老板。

当然他也遭到了报复。只是他命比较硬,同伙都死得干干净净只有他逃生天。

他并不觉得悲伤,而是立即换一个地方再入伙。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了27年的光阴,纳尔逊律师至今已经被关押了27年。

他本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跟大多数游走在保留地之外的无业黑人一样,认为自己这辈子可能就这么过去了,不一定哪天会死在帮派火并之中,情况却突然发生了变化……

一开始是好消息。

德克勒克当选国民党主席。他曾承诺如果上台当选总统将释放纳尔逊律师,促进黑人和解。

他欢欣鼓舞。

很快政府就会开始大规模打击那些走入国境并保留地缘的黑人。

到底暗中支持他们的英国佬和游击队都不见了!

一个又一个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

他再笨也知道,他们这些人的价值被英国人抛弃了,因为当南非的布尔人政府开始合作的时候他们这些“筹码”就都损失了。

他没有办法,只好逃回部落。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之所倚。

作为一个老毒贩的他竟然在部落里发现了几种特殊的植物。

其中包括一种至幻的植物、一种能够几乎“包治百病”的植物、一种能强力抗衰老的植物。

这些植物不清楚他在部落里的时候就听到耳闻,但因为都掌握在部落里的长老和巫医手中让他也没有在意。

年轻人还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对于部落里的一起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但时光荏苒到了现在终于引起了他的重视。

他能够致幻和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东西几乎都与神经毒剂有关,也许是天然张力,至于抗衰老的这个他搞节日,但部落里的长老特里知道长寿想来这中植物有关系。

他偷偷的把这些植物取走,定居跟他一起逃走的制造毒技术人员的让他们用来调配新型毒品。

但还没到样品刚出来政府军就打过来了,他只好带着刚做好的几种植物的混合萃取物和种子根茎再次跑路。

跑路之前整个部落几乎都被焚毁了。

看着毁灭的部落他知道天下大再难有容身之处,大英帝国虽然没有落,但其影响力也不是他这个空间毒贩能抗衡的。

但他恨极了他们的英国人,恨极了白人,更恨极了那些为白人作虎作伥的二鬼子。

思来想去,发现现在能让英国人吃瘪的只有东方的那个香港,那里即将回归中国,是英国帝国统治极其薄弱的地方,也将是大英国帝国的耻辱之地。

看着还有8年时间就是97,他决定偷渡到香港,要亲眼看看英国人是怎么被灰溜溜赶走的。

而他的这种做法非常诚实。

跟他同船的还有一封被南非白人政府正式通缉的通缉犯。

他是正规游击队的出身,同时还是一个知识分子,是一个真正为了黑人解放事业而奋斗的英雄。

他很羡慕那个人,他要代替他的身份。

他在船只即将到达香港之时偷偷的点亮了一颗致幻的植物,竟然达到了极好的效果,引起了全船人的疯狂。

只有事先准备好捂住口鼻的他才幸免。

这也是发生高才那一幕惨案的直接原因。

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心中,幻想着那枚胸章就是属于自己的。

他不知道自己以前的路在哪里,但他并不为前途发愁,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头流浪在草原上的雄狮,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他的生存之地。

和其他黑人一样,在他的概念里他想要什么就直接去拿,想吃什么就去吃,想今天谁就去一天。

海警船的喇叭声从远处传来。

显然这艘船的情况已经被发现。

他也不再犹豫,找到了塑料袋和氧气瓶,装好东西和钱,噗通跳进大海里,在海警没到时条进入海中消失在茫茫茫茫的夜色里。

第二天,报纸上刊登了告私队破获了一个蛇头团伙的消息,得到了嘉奖。

讽刺的是,报纸上其实说这艘船偷渡客其实都是来自大陆,向往香港的繁荣和自由~~当然对于广大市民来说这不过是一个无人问津的水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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