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没再多停留。

乔弗里在最前面探路,西里昂的步伐也比之前快了许多。

格鲁迈著短腿勉强跟在后面,嘴里始终没閒著。

“你们吃过地精肉没有?”

“那东西能吃?”维尔德皱皱眉。

且不说灰绿色的皮肤令人作呕,凡是直立行走类人的生物,都让他有种类似恐怖谷的不適。

“正常当然没人吃。”

格鲁挑挑眉毛,“但不妨碍某些酒馆会把地精肉混在牛肉里,反正食客喝得烂醉如泥,也吃不出差別。”

“呃……”

维尔德换了个话题,“地精是不是很喜欢吃人肉?”

“这倒是,地精最爱的是侏儒肉,其次就是人肉,据说他们会把这两种肉囤起来,专门留到节日享用……”

话没说完,走在前面的西里昂脚步忽然一顿,格鲁差点撞在他背上。

“咋了?”

“我差点忘了,地精喜欢吃人肉。”

西里昂转过头,望向身后刚离开的密林,“那为什么尸体还留在原地?”

维尔德也愣住了。

他想起小时候蹲在地上观察蚂蚁时的场景。

当巡逻的蚂蚁发现一块巨大的食物,它会留下气味记號,迅速返回巢穴,召集同伴一起搬运。

地精的身高不足三英尺,比格鲁还要矮上一头。

它们没搬走尸体,只有一个原因……

回去叫帮手了。

“西里昂……”

“快走!”西里昂抽出单手剑握在手里,“晚了说不定要和那帮畜生碰个正著。”

“怕什么?”格鲁也从肩上卸下长斧,“地精的战斗力还不如野狗,碰上正好宰了!”

“恐怕有会法术的地精,还是谨慎些好。”

维尔德更加確认了先前的推断。

地精战斗力不强,通常以数量取胜,能干掉三个冒险者,少说要两倍以上的地精。

可那样的话,它们就能搬得动尸体了。

除非,地精的数量並不多,取胜靠的不是数量。

而是法术。

“维尔德说得对。”

西里昂点点头,“地精群落偶尔会出现擅长使用法术的地精祭司,那玩意儿不好对付,属於困难级任务。”

会使用法术的魔物?

上次遇见的是相位蜘蛛。

格鲁打了个冷颤,闭嘴不说话了。

三人加快了步伐。

就在这时,一阵轻盈却急促的脚步声从对面疾驰而来。

乔弗里。

当探路的游荡者返回,往往意味著危机。

“戒备!!!”

西里昂大喊一声,撑起橡木圆盾,做出战斗姿態。

格鲁双手紧握长斧,站在他身侧。

维尔德则站在最后,手握橡木法杖,红宝石里的法术隨时准备瞬发。

乔弗里跑到队友身边,漆黑的匕首握在手里。

“是地精。”他简短道,“十只以上。”

“他娘的,还真搬尸体来了!”格鲁上场战斗没出力,此刻战意十足,“老子要砍倒一半!谁都別抢!”

“不是寻常地精,它们中有人会法术。”

西里昂盯著眼前密林,“我被五十尺范围的警报术发现了。”

法力越强,法术范围越大。

五十尺的警报术,足以对標协会里的初级法师。

“应该是地精祭司。”

西里昂咬了咬牙,“搬尸体,会法术,两样全他妈猜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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