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孟姐探班
11月18日,京城,怀柔。
早上六点半,高欢被闹钟叫醒的时候,窗外的天还是灰濛濛的。
他摸到手机,屏幕上有几条未读消息。最上面一条来自鹿寒。
“今天过不去了,通告排满了。改天约球。”
高欢看了一眼,回了两个字:“好的。”
往下翻,孟子意的头像右上角亮著红色的数字。
“欢哥,你今天在怀柔吗?我下午没课,过去看看你。”
高欢想了想,回了两个字:“来吧。”
对面秒回:“那你把定位发给我!”
高欢发了定位,锁屏,下床洗漱。
黑色运动衣,深灰色运动裤,头髮用髮带箍起来。
镜子里的自己没什么表情,眼角那颗痣在白炽灯下格外清晰。
央央金在走廊里等著,手里拎著早餐袋。
“欢哥,鹿寒今天不来?”
“嗯。”
“那孟子意呢?她昨天说今天要来。”
“下午到。”
两个人下楼,上车,驶向训练馆。
怀柔的清晨冷得像刀子,路边的树光禿禿的,枝丫在灰白色的天空里勾出密密麻麻的线条。
到训练馆的时候,桑林已经在里面了。
他穿著一件黑色的棉袄,手里拿著道具刀,正在跟周一为比划什么。
周一为靠在武器架上,手里端著一杯热茶,看到高欢进来,笑了一下:“今天鹿寒不来?”
“不来。”
“那挺好,清净。”周一为喝了口茶,语气隨意。
高欢把包放到休息区,开始热身。拉伸的时候,脑子里过了一遍今天要练的內容。
《绣春刀》里沈炼的戏份,动作密度最高的不是跟丁修打。
事实上,他跟丁修在电影里根本没有正面交过手。
他最大的对手是赵靖忠,那个武功高强、阴狠毒辣的太监。
而丁修,那个武力天花板,在后半段会跟他变成盟友。
高欢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就觉得这个设定有意思。
你以为他们是敌人,结果他们联手了。
你以为他们会有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结果丁修去砍骑兵了,沈炼去捅太监了。
桑林走过来,递给他一把刀:
“今天练沈炼和赵靖忠的那场。
这场戏是沈炼最难的一场打斗,对手比你强,你是在拼命。”
高欢接过刀,握在手里,点了点头。
周一为端著茶走过来,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高欢,你知道我为什么接丁修这个角色吗?”
高欢看著他。
“因为丁修是这部电影里最自由的人。”
周一为说,“沈炼有包袱,有愧疚,有放不下的东西。赵靖忠有欲望,有野心。卢剑星有责任,有担当。靳一川有病,有过去。”
他顿了顿,喝了口茶。
“但丁修什么都没有。
他不在乎朝廷,不在乎江湖,在乎只有代表了他过去的师弟。
他想杀谁就杀谁,想帮谁就帮谁。
他是这部电影里唯一一个接近自由的人。”
高欢看著他,想起一件事。
“一为哥,你是不是演过一部电影叫《盲人电影院》?”
周一为愣了一下:“你看过?”
“看过。”
高欢说,“你演的那个角色,叫张航,一个在盲人电影院打工的年轻人。
有一段戏,你跟盲人老头聊天,说『我有时候觉得,看不见也挺好的,看得见的东西太多了,反而不知道什么是真的』。”
训练馆里安静了一瞬。
周一为端著茶杯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居然看过那部片子。”他说,“那是2010年的事了,小成本,没什么人知道。”
“但我记住了你的表演。”高欢说,“所以这次找你演丁修,不是因为你名气大,是因为你能演好。”
周一为看著他,沉默了几秒,然后举起茶杯,冲他虚虚一敬。
“谢了。”
桑林在旁边清了清嗓子:“行了,別敘旧了,开练。”
上午的训练,高欢一直在练沈炼跟赵靖忠的那场对打。
赵靖忠的枪法更快、更毒、更不讲道理,每一枪都往要害刺。
沈炼是在拼命,不是在比武。
桑林要求高欢把那种“被迫拼命”的动作感觉表现出来。
不是游刃有余的高手过招,是明知道打不过但不得不打的决绝。
练到第五遍的时候,桑林说:“你的眼神不对。你现在的眼神是在『战斗』,但沈炼的眼神应该是『赴死』。”
高欢停下来,闭著眼睛站了一会儿。
再睁开的时候,眼神变了。
不是之前那种锐利的、充满攻击性的光,而是一种沉下去的、带著某种决绝的暗。
桑林看了一眼,没说话,点了点头。
第十七遍的时候,桑林终於喊了停。
“可以了,上午就到这儿。”
高欢把刀放到武器架上,拿起毛巾擦汗。
运动衣的前胸后背都湿透了,贴在身上,勾勒出肩膀和背部的线条。
他走到休息区,拧开水杯灌了一大口。
央央金走过来:“欢哥,孟子意到了,在门口。”
高欢朝门口看了一眼。
孟子意站在训练馆门口,穿著一件白色的长款羽绒服,围著一条红色的围巾,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很大,眼尾微微上挑,带著一种天生的嫵媚。
看到高欢看过来,她摘下围巾,冲他笑了笑。
“欢哥。”
高欢走过去:“进来吧,外面冷。”
孟子意跟在他后面,脚步轻快。
进了训练馆,她把羽绒服脱了搭在椅背上,露出里面一件浅粉色的卫衣,头髮散著,披在肩膀上。
她看了看训练馆的环境,又看了看高欢身上湿透的运动衣,皱了皱眉:“你每天都练成这样?”
“差不多。”
“不累吗?”
高欢看了她一眼:“有一点。”
孟子意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看到他的表情,又咽了回去。
她从包里掏出一个袋子,递给他:“给你带了吃的。学校门口那家 bakery,你以前说可颂好吃。”
高欢接过袋子,打开看了看,两个可颂,还是热的。
他在北电的时候確实说过那家的可颂好吃。
那是去年的事,她当时跟在他旁边,他隨口说了一句,她记住了。
“谢了。”高欢拿出一个可颂咬了一口。
孟子意托著下巴看他吃,嘴角微微翘著。
“欢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