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现在罗秋基本肯定这是一起绑架案了。

已知这些人中有三人年龄在三十岁往上,有两辆车,来到外地住旅馆,然后还带了『行李』。

带行李,必然是出远门,三十多岁,看著不是冒险者打扮,出远门只可能因为工作,而且一定是沟通好了才去。所以住旅馆是个悖论。

而要是几个三十岁男人住旅馆,那可能是从家里跑出来偷偷放鬆,肯定不会带行李。

总而言之,逻辑上对不上,中间一定有问题。罗秋倾向於对方的『行李』不简单。

那么,有了这个判断,剩下的事情就好说了。

“哈里斯探长,现在我可以判断,这些人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有问题,为了不出意外,我们今晚就该行动了。”

“今晚?”

罗秋一转话题,哈里斯又反应不过来了,听清楚说了什么后,他脸上更是露出吃惊的表情。

晚上就行动,这个时间太紧了,他完全没有准备。

不过,下意识地抓了抓腰间的枪托后,哈里斯倒是没有拒绝:

“好,需要我做什么准备吗?”

“先问你几个问题。那家旅店,里面有几间房间?205和206在哪边,靠楼梯还是有什么特殊?”

“10个房间,从201到210……205和206靠西边的,我记得很清楚,他们的房间里有窗,也是朝著西边开的。不靠楼梯,楼梯在中间。”

“那他们的车停在哪里?旅店西边吗?”

“不是,停在东边。来往的车都停在东边。”

“……那个旅店住一晚多少钱?每天晚上入住的客人多吗?现在还有空房间吗?”

“一晚20朗克。客人倒是不多,每天来我们这个小镇的外地人本身也没多少……罗秋探员是想?”

“等下,我们四个,扮成来到这里的外地人,先去那里住下来,探探情况。当然,要是能住在他们旁边就更好了,这样等我们行动时也不会误伤。”

“晚上10点后,哈里斯探长你就带人行动,带三人,跟著我们冲。绑匪分成两间,应该其中一间看押人质,另外一间藏火力,到时候你注意跟著我。”

“另外,再派两人,盯著他们的车子……”

用了几分钟时间,罗秋终於將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

计划很简陋,甚至可以说和这个小镇类似,有些糙。

其中,只有罗秋几人先去旅店熟悉环境是他人想不到的,也是非常大胆的。

但对於这个计划,没有人表示反对。

小镇的探员都不是高智商角色,特別复杂的计划他们听不懂,还有可能执行不起来,另外他们也不喜欢。

而史密斯呢,想想这个案子,想到绑匪可能有五位,他已经热血沸腾了。

停下手头的记录,他也伸手摸向怀中。

那里是他的配枪所在,这次出发前,弹夹已经塞满了,甚至还多带了一个弹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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