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源在燕王都內安定了下来之后,並没有急於行动,而是让擅长情报的离舞在王城內先打听了一下雁春君的情况。

惊鯢说过,雁春君身边有罗网的一个杀字级杀手潜伏。

虽然惊鯢不知道具体是谁,但他知道那人是雁春君的贴身护卫——绝影。

按照惊鯢所言,能成为杀字级的杀手,基本上都是一流的实力。

原著中,若非高渐离来了一个切腹后杀之术,再加上绝影轻敌戏弄,否则即使高渐离不要命,也根本杀不死绝影。

又是一日。

雪女出门买胭脂水粉去了,惊鯢和离舞在家调教小孟姜。

而曹源则是安步当车去往酒楼。

来到燕王都三四天了。

他基本上每天都会去刚进燕都时的那个酒楼好好吃一顿。

无他,实在是太好吃了,除了贵,没毛病。

味道远比他在临淄吃的好,简直匪夷所思,感觉又回到了现代。

让他一度以为,那座酒楼是不是掺了罌粟壳之类的东西。

直到他看到了一个年轻的胖子……

“来了老弟?”

丁胖子甩著抹布,那憨厚开朗的模样,颇为喜庆,让人忍俊不禁。

“掌柜的,老四样,再上一坛燕国最好的烈火烧。”

曹源拿出三枚金幣,在桌上一一排开,“未来几天的饭钱,不用再找了。”

这是他从离舞身上摸出来的。

他就知道离舞肯定藏的有私房钱。

“得嘞,糖醋鲤鱼,孜然羊肉,板栗黄燜鸡,一碟酸萝卜。”

丁胖子笑眯眯的收起金幣离开,他就喜欢这样的豪客。

曹源打量了一眼酒楼,基本上已经坐满了。

要知道能吃得起这些饭菜的,至少是富商贵族起步。

不大的酒楼能坐满,足以说明庖丁的手艺了得。

不过话说回来,墨家还挺会赚钱的,知道贵族富商有钱,专宰狗大户。

任谁都不会想到,这里会是一个墨家的据点。

只是为啥不叫“有间客栈”呢……

曹源夹著香喷喷、掛著孜然粒的孜然羊肉,就著酸萝卜和烈火烧,吃得美滋滋的。

人生当如此啊……

幸好骨质疏鬆的秦时世界有乱七八糟的香料调理食材,不然还真吃不著这些玩意儿。

曹源微眯起眼睛,十分享受。

他现在有些不想那么快搞到雁春君手里的青铜宝盒了。

他不得不承认,那个死胖子成功拴到了他的胃。

也不知道雁春君喜不喜欢美食。

要是喜欢的话,他就当庖丁的帮厨混进去。

“兄弟拼一桌?”

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响起,打断了曹源的思路。

他抬头看去,对面那人穿了一套典型的游侠装:青蓝色的薄衫,蓬鬆的裤子。

唯一值得注意的是还戴了一个黑色的肩篷,典型的墨家装扮。

眼熟,像是剧情杀里面的荆軻……曹源放下筷箸,笑道:“兄弟请,要不要喝一杯?”

“兄弟大义!”

荆軻眼前一亮,主动端起小酒罈给曹源和他自己续上一杯。

他没想到今天还能蹭到酒喝。

实在是太爽了!

要是丁胖子卖他酒不要钱,那就更爽了。

你不应该说兄弟大义,你应该叫一声义父,说一句万岁,这样你就能得到更多了……曹源心想著,嘴角上扬道:“不知兄弟贵姓?”

“荆軻,荆軻的荆,荆軻的軻。”

荆軻闷完一口酒,舒服地吐了口气:“真是太爽了!要是再有小高在一边弹曲儿助兴就更好了。”

白嫖能不爽么……曹源笑道:“在下曹源,曹源的曹,曹源的源。”

荆軻微愣了一下,伸出他的大拇指:“曹兄,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这么说的,我还以为只有我会这样自我介绍呢。”

“不像小高,面瘫著脸,一板一眼的说,高姓,名渐离。”

荆軻说完,自己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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