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昏迷了很久?否则这些伤怎么解释?』谢承渊心里忍不住嘀咕。

可如果自己真的昏迷了很久,那些人居然没能找到这里来,说明沈同志应该把所有痕跡都清扫乾净了!

想到这里,谢承渊紧绷的神经这才稍微放鬆一些。

他轻手轻脚地打开门,看到门口放著一个布袋子,赶紧拿进来,將房门反锁。

看到里面的衣服面料还很新,心里对沈姝璃的好感又增添了几分。

可当他看到,里面还有一条面料细腻柔软丝滑的白色大裤衩子时,脸颊又不可控制地烧了起来。

她她她她……竟然连这个都给自己准备了!

谢承渊没有立刻穿衣服,而是將身上的绷带全都解开查看了一番伤势,见癒合得很好,可以適当沾水,他转身进了卫生间冲澡。

身上虽然被清理过,但他还是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不洗掉心里不舒服。

就算穿上衣服也掩盖不了气味,若是出去遇到人,肯定会被闻到。

简单冲洗了一番,身上清爽了很多。

谢承渊看著伤口没有出血的跡象,对沈家的药更加好奇了。

穿好衣服,他对著镜子整理了一番情绪,这才打开房门走出去。

沈姝璃已经將早餐准备好了。

白粥是昨天早上煮的,还有昨晚烧的红烧肉,前两天在国营饭店买的包子。

她又简单炒了个空间出產的鸡蛋,和新鲜的竹笋炒木耳。

这顿早餐准备得相当丰盛。

主要是看在谢承渊是个重伤员的份上,否则她自己吃点粥和包子就够了。

当然了,那份红烧肉沈姝璃依旧没有动的欲望,直接推在谢承渊面前,让他独享。

谢承渊也没想到,这沈家大小姐一大早的伙食就这么丰盛,他好像又闻到了昨晚那个引诱他的香味。

沈姝璃看到他走了过来,笑著看向他:“快来吃饭吧。”

她此刻看著谢承渊的眼睛特別亮!

因为她从未想过,谢承渊竟然能把这套衣服穿得这么勾人!

这个时代的衣服通常都偏宽鬆,比正常尺寸要大一两个码。

苏平安穿上肯定是松松垮垮的。

可穿在谢承渊身上,却分外合身,甚至將他宽阔的胸膛都撑得有些臌胀,將他宽肩窄腰的身形衬托得淋漓尽致。

那双笔直修长的大长腿看著挺细,却能把裤子撑得笔挺。

这套衣服,將他那副完美的身材衬托得淋漓尽致。

特別是,他的头髮刚洗过,还带著湿气。

额前一缕碎发上,有一滴水珠滚落,顺著他高挺的鼻樑滑落。

他的剑眉入鬢,鼻樑挺拔,薄唇微抿,五官精致得像是上天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此刻,他正好走进一缕从窗外透进来的金色暖阳中,阳光笼罩著他,那英俊的面容泛著金光,美得让人有些窒息。

沈姝璃第一次被谢承渊的容貌结结实实地暴击了!

她的心臟不受控制地砰砰乱跳起来。

谢承渊此刻並没有注意到沈姝璃的神情。

因为他还在为刚刚近乎裸奔的事情羞囧,正低著头看地面走路,根本不敢抬头看人。

“谢谢沈同志。”他低著头在餐桌旁落座。

沈姝璃回过神来,给他盛了一碗粥:“你伤得这么重,流了那么多血,多吃点肉蛋好好补补。”

谢承渊脸上故作镇定,但红得快要滴血的耳尖却出卖了他。

“对了沈同志,我到底昏迷了多久?”他终於忍不住抬头询问。

沈姝璃的面色严肃了几分,看著他的眼睛,担忧地问:“才一个晚上,是不是伤口发炎了?”

她担心自己处理得太过草率,让对方伤势加重了。

谢承渊听完,瞳孔骤然紧缩!

他下意识反驳:“不可能!我身上的伤我自己清楚,就算用最好的药,只一个晚上,绝不可能恢復得这么快!”

他语气篤定,眼神锐利如鹰,紧紧盯著沈姝璃,仿佛要將她看穿。

沈姝璃心里咯噔一下,失策了!她確实忽略了这一点!

她光想著赶紧救人,却忘了这伤势恢復得太快,根本不合常理。

她大脑飞速运转,隨即抱起胳膊,面上却扬起下巴,露出一贯的骄矜神色,嘴角挑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怎么,你以为我沈家是什么地方?能在海城立足几百年,靠的是什么?自然是旁人没有的保命底牌。”

她慢悠悠地伸出两根纤长白皙的手指,比画了一下。

“为了救你,我可是用了两瓶祖上传下来的保命药水!那药丸金贵得很,用一瓶就少一瓶,我手里拢共也就剩下最后三瓶了!”

她故意加重了语气,眯起那双漂亮的凤眼,一字一顿地敲打他:“所以谢同志,所以你记清楚了,你欠我的,不止是一条命,还有两颗无价的救命丹药!”

谢承渊被她这番话说得一怔。

他这几日在海城暗中调查,对沈家的情况有所耳闻。

他知道沈姝璃所言非虚,这样一个传承千年的家族,有些压箱底的保命之物再正常不过。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竟会阴差阳错闯进沈公馆,更没想到,这位传闻中刁蛮任性的大小姐,会捨得用如此珍贵的丹药来救他这个只有一面之缘之人!

这份恩情,未免太过沉重。

一时间,谢承渊看著沈姝璃的眼神,不自觉地柔和了许多,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再次被轻轻触动。

外界传言,沈家大小姐张扬跋扈,仗势欺人,是个被宠坏的草包美人。

可在他看来,她生得极美,是那种一眼就能让人记住的明艷长相,並非传闻中那般空洞。

她的眉毛天生就有著英气十足的剑眉形状,不用修饰就透著一股凌厉的美感。

那双勾人摄魂的凤眸,眼尾微微上挑,黑白分明的眸子里仿佛藏著星辰大海,既有少女的纯粹,又藏著洞悉世事的锐利光芒。

整个人如同一株带刺的玫瑰,明艷,热烈,却又带著让人不敢轻易触碰的锋芒。

她明明生得那般明艷动人,浑身透著股不容侵犯的劲儿,与传闻中的形象大相逕庭。

即使被唯一的亲人差点算计得一无所有。

她依然保持著那股与生俱来的优雅和美丽,仿佛任何风雨都无法摧毁她身上的光芒。

就算是见过无数美人的谢承渊,也不得不承认,沈姝璃绝对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没有之一。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顏狗。

因为以前他见过的美女不少,但从未为哪个女人心动过。

现在,他终於明白。

是那些人美得不够突出,都没能撞击到他的心巴上。

尤其是此刻,她故作凶狠地算帐,那副斤斤计较的小模样,非但不让人討厌,反而鲜活的可爱。

他承认,第一眼见到她时,是被她的容貌惊艷,为她心动过。

可这几次接触下来,他看到的却是一个在绝境中机敏、果决,勇於冷静反击,救了人还嘴硬心软的姑娘。

在他心里,已经是个完美到无可挑剔的好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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