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检察阅卷,审查定险(伍大川线)
面对检察官的严谨问询,伍大川全程態度平和、配合主动,供述稳定、前后一致,没有出现任何翻供、狡辩、否认、反覆的情况。
经歷过心理彻底崩塌、全盘坦白、连日反省的过程,他早已放弃了所有侥倖。
他清楚地知道,案卷铁证如山、程序无懈可击、过往劣跡確凿,任何翻供抵赖都毫无意义,只会徒增抗拒认罪的从重情节。如今的他,已然接受了自己犯罪属实、罪责难逃的既定结局。
讯问过程中,伍大川如实复述全部作案经过,对盗窃、赌博、过往劣跡、串供毁证的全部事实一一承认,口供与公安侦查阶段的供述高度吻合,与案卷中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完全印证,无任何矛盾衝突、无任何隱瞒遗漏。全程情绪稳定、认罪认罚、態度端正,彻底杜绝了后续口供翻覆、案情反转的可能性。
提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阅卷结果、证据覆核情况、当面讯问表现,综合开展全维度风险评估,重点审查嫌疑人是否具备不予逮捕的法定条件,是否存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適用空间。
经过严谨研判,检察院最终形成明確、权威的审查意见,从多个维度锁定伍大川的社会危险性,確定必须予以逮捕羈押。
首先,涉案情节严重,刑事罪责重大。伍大川一案绝非单一轻微违法,而是同时涉嫌盗窃罪、聚眾赌博罪两项刑事罪名,数罪叠加、罪责更重;且盗窃金额经法定鑑定明確为数额巨大,远超刑事立案標准,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具备极强的刑事追责必要性。
其次,嫌疑人个人情况特殊,无任何取保兜底条件。经司法系统再次核查確认,伍大川父母双亡、早年离异、无儿无女、无直系近亲属、无固定社会关係;
常年漂泊工地、居无定所、无固定居所、无稳定常住地;社会人脉杂乱、无正经固定保证人,不满足取保候审“有保证人、有固定居所、隨传隨到”的法定前置条件,完全不具备取保候审的基础资质。
最后,嫌疑人劣跡缠身、屡教不改,存在极高社会危险性。
伍大川並非初犯、偶犯,常年辗转各地工地,长期存在小偷小摸、侵占公物的劣跡,且有多次嫖娼治安处罚记录,属於典型的有违法前科、屡教不改人员;
案发后还主动实施销毁证据、串供恐嚇、干扰证人的行为,主观恶性较深、法治意识极度淡薄。若不予羈押、放任其回归社会,极有可能再次实施同类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秩序、扰乱行业风气,同时存在毁灭证据、串供翻案、逃避追责的重大风险。
综合以上全部审查依据,检察院彻底排除从轻、取保、不捕的所有可能性,明確认定:伍大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確凿、罪责严重、风险极高,依法应当批准逮捕。
9月16日至9月21日这六天的审查周期,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是司法公正的再次层层兜底。公安侦查锁定事实,检察审查锁定程序与定性,两道关口双重把关、双重核验,彻底杜绝了人情干扰、程序漏洞、事实偏差,让原本扎实的铁案变得更加无懈可击、无可辩驳。
高墙之內,伍大川依旧每日枯坐监房,在寂静与荒芜中独自反省。他不知道外界细致的司法审查流程,却能清晰感知到结局的尘埃落定。
稳定的口供、固化的证据、叠加的罪责,早已將他牢牢锁在法网之中,没有一丝挣脱的余地。曾经靠著工地潜规则、江湖小聪明游走灰色地带的日子,彻底成为过往,等待他的,只剩下严肃的司法审判与既定的牢狱惩罚。
高墙之外,金融中心工地的规范化建设愈发成熟。
伍大川留下的所有乱象隱患被彻底清零,项目以这起案件为终身警示,將规矩、制度、法治深深烙印在每一位管理人员、每一名工人心中,真正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整改效果。
司法的节奏稳步向前,不疾不徐、公正严明。
隨著检察院审查完毕、风险定性落地,正式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已然进入文书製作流程。
属於伍大川的最终审判,已然近在咫尺,这场横跨数月的工地灰色风波,即將迎来最终的终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