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小沈的第一篇二作发表(求追读)
三月中旬,《法律科学》2013年第3期出刊。
闻仲衡的关係起了大作用,从投稿到终审再到排版,整个流程压缩到了不到三周。编辑部的人给闻仲衡打电话时只说了一句:“闻老师,这篇稿子我们主编亲自看了,给了本期重点推荐。”
沈砚辞是在法协办公室收到样刊的。
裴正言从院办拿了两本过来,往桌上一丟,封面朝上。墨绿色的刊头,烫银的字体,右下角標著期號。
沈砚辞翻到目录页。
第四篇。
《民间借贷反担保结构的合法性边界研究,基於南江市43起案例的实证分析》。
作者栏:裴正言,沈砚辞,闻仲衡(通讯作者)。
裴正言的名字排在最前面,黑体加粗,后面括號里標註“南江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沈砚辞排第二,括號里是“南江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生”。闻仲衡的名字带著通讯作者的星號,机构栏写的是“南江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
课题组集体成果,学术论文,纯理论研究。
但四十三起案例的匿名统计表就附在文末,註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每一行数据都是一颗钉子。
《法律科学》的发行覆盖全国所有主要法学院、各级法院研究室、省级以上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资料室,以及几十家头部律所的订阅列表。这本杂誌不是给普通人看的,它的读者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是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裴正言靠在窗边,手里翻著样刊,表情复杂。
“一作的感觉怎么样?”沈砚辞没抬头,在电脑上整理案例库的更新记录。
“像穿了別人的西装去领奖。”裴正言把杂誌合上,“合身,但心虚。”
“別心虚,你改了三分之一的內容,第四部分的模型框架是你搭的,一作不亏。”
裴正言没再说什么,把第二本样刊推到沈砚辞面前。
沈砚辞伸手按住那本杂誌,指腹摩挲著封面上凹凸的烫银字。
武器出鞘了。
反响来得比沈砚辞预想的更快。
第一个电话在出刊后第三天打到闻仲衡办公室,金陵一家专做金融诉讼的律所,合伙人亲自打的,说他们手上有十几起类似案件,论文里描述的三级嵌套模型跟他们遇到的情况高度吻合,想约课题组做一次深度交流。
闻仲衡让裴正言对接,裴正言记了联繫方式。
“十几起,金陵的,说明这个模式不只是南江有。”
第四天,又来了两个电话。一个是临安的律所,一个是鹏城的。问的都是同一个问题,论文里提到的“穿透式审查標准”有没有更详细的操作指引?
第五天,三封信件寄到闻仲衡的办公室信箱。
都是法院寄过来的。
第一封来自金陵中院民二庭,一个姓陈的法官,信写了三页纸,逐条討论论文第三部分关於合同效力认定的三条路径,措辞严谨客气,末尾附了自己近两年审理的四起同类案件的裁判要旨,问课题组是否有兴趣做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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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封来自江城某区法院,简短得多,一页纸,核心意思是:我们辖区有大量此类案件,判决標准不统一,论文的分析框架对我们很有启发,希望能寄一份完整的案例统计数据。
第三封没有署名单位,只有个人签名和一个手机號。
闻仲衡看完就把那封信直接递给了沈砚辞。
信只有半页纸,手写的,字跡瘦硬,很有个人风采。
“仲衡兄:论文已拜读。第四部分关於中间人枢纽功能的分析颇有见地,与我庭近期关注的几类案件高度相关。另,贵组的沈砚辞同学屈居二作,可惜了。望转告。——贺振邦。”
沈砚辞把信放回桌上。
贺振邦从最高法写了一封亲笔信过来。
闻仲衡把茶杯端起来吹了吹,眼睛盯著沈砚辞。
“贺振邦这个人,在最高法里面不算最有权力的,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他写信不是隨便写的,他写给我,意思是让我知道他有在关注你。”
沈砚辞没接话。
“还有。”闻仲衡从抽屉里翻出一张便签,“今天上午《经济观察报》的记者打了我办公室电话,说想採访论文作者,问南江的民间借贷市场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
“您怎么回的?”
“我让他找学校宣传部走正规流程。”闻仲衡把便签扔进废纸篓,“你也別接任何採访,记者那边我来应付。”
沈砚辞点头。
媒体介入不是现在该发生的事,论文的目的是在业內释放信號,不是引发舆论风暴。风暴来得太早,冯立新反而会缩回去,变成一只更难抓的老鼠。
从闻仲衡办公室出来,沈砚辞站在走廊的窗前,看著楼下操场上零星跑步的学生。
五家律所,三家法院,一个最高法法官,一家財经媒体。
一篇论文,一周,撬动了这么多的行业资源,引发了这么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