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深吸一口气,十指翻飞。

键盘的敲击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

化作了一首激昂的交响曲。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

最辉煌的时候,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的房子。

传说连李莲英李大总管,想在这里置备一处宅子。

都得先问问胡家肯不肯……】

那一个个熟悉的文字。

像是有生命一般,从他的指尖流淌而出。

一个充满了神秘、冒险、风水、秘术的宏大世界。

正在缓缓拉开序幕。

写了足足一万字的开篇,將整个故事的背景和引子。

铺垫得严丝合缝之后,沈渡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

他没有丝毫停歇,直接切换到了另一个文档——《盗墓笔记》。

如果说《鬼吹灯》的魅力,在於它那套,完整自洽的盗墓体系和宏大的世界观。

那么,《盗墓笔记》的成功。

则更多地在於,它那一个个深入人心的角色。

和那贯穿始终,让人慾罢不能的终极悬念。

铁三角,青铜门,长生之谜……

这些元素,隨便拿出来一个,都足以让读者疯狂。

沈渡的嘴角,再次勾起。

这一次,他敲下的,是另一个传奇的开始。

【五十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

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

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

键盘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他的速度更快,情绪也更加投入。

他仿佛化身成了那个,被捲入无尽谜团的吴邪。

跟隨著三叔的脚步,一步一步。

踏入那个危机四伏,却又充满了致命诱惑的地下世界。

时间,在飞快的指尖下流逝。

沈渡彻底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他脑子里,再也没有什么女王课堂。

也没有什么粉色小熊围裙。

只有一个个惊心动魄的场景。

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人物。

麒麟血,黑金古刀,禁婆,血尸,海猴子……

就在他写到,吴邪一行人。

在七星鲁王宫里,第一次遭遇......

“嗡——”

桌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

沈渡的写作思路,被打断了。

他有些不悦地皱了皱眉,拿起了手机。

是顾清晏发来的消息。

他点开一看,瞳孔瞬间凝固。

那是一张照片。

照片的背景,似乎是那个叫“云裳”的顶级定製工作室。

两件华美绝伦的宫装,並排掛在那里。

一件,是昨晚他见过的。

那套,让他差点当场去世的紫色蓝兔宫装。

而另一件,则是他最初设计的。

那套仙气飘飘,清冷绝尘的蓝色原版。

两件衣服,在灯光下,流光溢彩,美得让人窒息。

而在照片的下面,还跟著一行文字。

【老公,演唱会那天,我穿哪件?】

沈渡看著这条消息,整个人都傻了。

他感觉自己的大脑。

像是被一只千年大粽子,用黑驴蹄子狠狠地抽了一下。

【好傢伙!送命题!这是赤裸裸的送命题啊!】

【我说穿蓝色,她肯定会觉得,我不喜欢她昨晚的紫色扮相。】

【我说穿紫色,她又会觉得。

我这个人品味有问题,不喜欢原版的清冷仙气。】

【我要是说『老婆你穿什么都好看』,她绝对会说我敷衍!】

沈渡拿著手机,感觉手心都在冒汗。

完了。

芭比q了。

这道题的难度,简直比破解青铜门的终极秘密,还要高一百倍!

他看著那两件。

在照片里,都散发著致命诱惑的衣服。

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在疯狂迴响。

这道送命题,比千年血尸还难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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