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发財的心
1982年10月2日,才步入十月,首都的天气就有了几分秋意。
天高云淡,秋高气爽,李树林刚在食堂吃完早饭,就听到有人来找。
“舅舅,这儿!”
还没出北影厂的大门,李树林就听到他那大外甥的声音了。
“来了。”
李树林笑著迎了上去,李树苗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树林,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小树,你怎么又瘦了?北影厂的待遇没有《十月》那边好吗?”
说到后一句,李树苗压低了声音,凑到李树林耳边小声的说道。
李树林摇了摇头:“没瘦,我觉得我还长了点肉呢,再说,在首都吃的,怎么著也比在小李湾强。这边给的待遇跟那边一样的,都是一天两块钱,吃住免费。”
“行,那就当你胖了。今儿放假,走,跟姐出去转转。”
李树苗已经想好了一个去处,所以早早的就来找李树林。
“好啊,去哪?来首都一个多月了,我还没逛几次呢,不过你们得等我一会,我把衣裳晾了。”
李树林后面这话不真,他要是直接说回去拿钱拿票,那李树苗肯定不同意,不如找个藉口。
李树苗拍了拍凑过来的罗志强的后脑勺:“我说这次要去的地方,你保管喜欢。
咱去琉璃厂中国书店看看,有没有什么旧书,你从小就爱看书,现在当了作家,更要多看看那些杂七杂八的书了,这叫那个啥,找灵感!
正好也让你大外甥沾沾文化人的气,不能成天就知道疯跑。”
罗志强立刻抗议:“我没疯跑!我昨天还写了周记!”
“你那周记写的什么?今天是国庆节,我很高兴。这叫周记?”
李树苗柳眉倒竖,把罗志强干的好事抖落出来:“让你舅听听,这像不像话,简直丟你舅舅这个作家的人!”
罗志强缩了缩脖子,逃脱老母亲的掌控,往李树林身后躲。
“哈哈哈,小孩子嘛,哪有那么多有意思的东西记,不著急,今天去转转就有事写了嘛!”
李树林以前也是干过的,那时候写周记直接三行字缩写《金色的鱼鉤》,最后喜提批语“太过简短。”
而且他对李树苗提到的琉璃厂很有兴趣,这地方他上辈子听说过无数次,最早是文人淘书淘画的去处,后来慢慢变成了古玩一条街,再后来就成了卖文物的地方。
八九十年代,不少人就是靠著倒卖文物发家致富的。
最典型的就是,他穿越前死的那位吃了唐僧肉的女长老嘛,靠这个发家,最后都干成亿万身家的。
“可惜咱也没个黄金瞳、全知之眼啥的金手指,否则大有可为啊!”
既然要去琉璃厂,李树林就稍微带多了掉钱票。
北影厂到琉璃厂挺远,带著罗志强,靠两条腿走少说也得三个钟头,四个人自然选择坐公交车。
公交车晃晃悠悠地走,窗外的北京城在十月的阳光下铺展开来。
罗红旗是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小时候在家里不得宠,就跟著小伙伴在外边到处跑,琢磨点吃的,这一带倒也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