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使对克曼苏骑士的表態没什么反应。

“没办法,谁让西达鱼人忽然去打斯科特了呢?”

“打打边陲小村也就算了,要就给他们了,斯科特可是三石丘的都城。

要是斯科特都被打下来,王冠地老爷们的脸可就丟尽了。”

最重要的,无论是北湖湾伯爵还是平丘城伯爵,都有大量的財富匯聚在斯科特。

那里毕竟是三石丘的都城,经济繁华之地。

抢劫平民,贵族老爷还可暂忍一时之痛,但这群该死的傢伙竟然抢到老爷头上来了!

反了,都反了。

“总之,您最好明天就出发,三百里路呢,您得在十天內赶到斯科特城。”

说完,信使拱手行礼。

“我还得去通知安德森骑士和菲尔扎克骑士。”

说完,信使收拾好印章信件,走出克曼苏骑士的房间。

克曼苏骑士拿著手中的信件,看了一遍又一遍,最终还是无奈长吐一口浊气。

“真是......”

......

正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更別提克曼苏骑士还是北湖湾家的直系封臣。

虽然对北湖湾家的命令有所不满,但克曼苏除开遵守,也没有任何办法。

夜晚,克曼苏骑士命令厨妇煮上一大锅肉汤,配上紫薯根,准备让手下农奴们饱餐一顿,以便於明早的行军。

十月二十三日,一大早又是凛冽的寒风,透过单薄的麻布衣,拍打在霍华德的身躯上。

转职山丘之王后,他倒感觉不到有多寒冷了,甚至有些凉爽。

早晨,大伙吃了顿早饭,奥德赛瞪大了眼睛,看著霍华德吞下最后一口黑麵包。

不过一晚上时间,奥德赛对霍华德有了新的认知。

能吃。

这傢伙也太能吃了,昨天晚上一个人狂干五大碗肉汤,又吃了十几个紫薯根。

一大早起来,胃口还这么好。

在这个年代,能吃並不是什么祸事,至少在奥德赛这种有点家產的武装农民看来是这样的。

“嘿!集合了!”

“按照昨天排的队列,都给我站好了!”

此时,一名金髮大鬍子贵族从石头房里走出来,身上穿戴著破旧的盔甲,左手牵著一匹瘦马。

最显眼的,莫过於他盔甲的外衣。

蓝底雄鹰,配上两条竖格花纹。

大鬍子赫然是骑士克曼苏,他外衣上的花纹,蓝底雄鹰代表他效忠的主家,北湖湾家格曼克洛。

帝国实地贵族大致分为骑士、男爵,伯爵,公爵,边境地区也有少数侯爵。

竖格花纹则表示他是该家族附属骑士。

“奥德赛,快带著你的士兵集合,我们要出发了。”克曼苏命令道。

说话时,他诧异地看了一眼霍华德。

霍华德转职后,整个人都俊朗了不少,浑身也变得乾净,配上高大的身材,活像个落魄的贵族。

“这是谁?”克曼苏骑士询问道。

闻言,奥德赛面露笑容。

“他叫霍华德,老爷,是我的副队长。”

克曼苏点点头。

或许就是个破落户,这个年代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就算是男爵家族,也可能因为一场变故失去贵族身份。

“站起来,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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