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明阳一物,天生爱我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诺诺隨口说道。
凯撒有些好奇:“为什么这么想?”
诺诺解释道:“路明非不过是打肿脸充胖子。为了办这场宴会,也不知道他砸了多少钱,说不定连自己未来二十年的身体所有权都抵押出去了嗯,可能还搭上了芬格尔的。毕竟那傢伙確实没在这儿,有人看见他在校园里被追杀。”
“这笔钱很可能会把他拖垮,他的家境本来就很一般,可以说他是勤工俭学的贫困生。”
“仅仅为了跟你爭个高下,就做出这么不理智的事,真是太幼稚了。”
凯撒没想到诺诺会有这番见解,却只是摇了摇头,淡淡道:“在s级的血统和他那身恐怖的廝杀经验面前,我们之间的高下已经很清楚了,我不如他。”
让凯撒承认自己不如一个人,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可以说永远没有这种可能。但只要他亲口说出来,那个人必定值得尊敬,必定比他强出不止一筹。
诺诺疑惑道:“如果同样使用言灵呢?他的金光虽然诡异,但凝聚的时间很长,需要三到四秒的反应时间。加上那柄戟,如果你也开启言灵,以你的反应速度,应该没问题吧。”
凯撒沉吟片刻,说道:“同样使用言灵的情况下,我可以保证不输,也不会让他近身。但同样的,我也贏不了他。”
在路明非那惊人的廝杀天赋面前,即便是骄傲如凯撒,也不敢说有必胜的把握。
不过,对於这一点,他已经有了解决的办法。
他最擅长的,就是向敌人学习。
廝杀经验不是强大可怕的言灵,不依血统高低而决定。
他完全可以通过更刻苦的训练来获得。除非路明非的训练方法,是用无数次真正的死亡来换取那种经验。
不过,这可能吗?
他相信,即便是濒临死亡那种强度的训练,他也能咬牙坚持下来。
隨著凯撒和诺诺的到来,来参加晚宴的人已经差不多都到齐了。
诺顿馆內暖意融融。
昂热校长在路明非的陪同下缓步走到大厅中央,抬手示意眾人安静。
他站在一盏水晶吊灯的正下方,满头银髮被灯光映得熠熠生辉。
“诸位,”他微微頷首,目光从大厅这头扫到那头,“首先,我要感谢路明非同学的盛情邀请。”
他朝路明非举了举手中的香檳杯。
“你们知道,我这个年纪的人,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把五分钟能说完的话拖成半个小时。但今晚我不想这么做。因为外面那些炭火盆是真的很暖和,而这里的香檳也是真的很不错,我不想等我说完的时候,各位已经想衝上来抢我的话筒了。”
大厅里响起一阵低低的笑声。
“所以,长话短说。”昂热稍稍提高了声音,银色的眸子在灯光下闪著狡黠的光,“今晚的主题很简单,吃好,喝好,玩好。“当然,如果有谁在舞会上遇见了心仪的女孩,可以大胆地去邀请。青春这东西,比言灵稀有得多,错过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至於能不能成功……”
他顿了顿,微笑著环视眾人。
“那就要看诸位的本事了,我这个做校长的,只负责提供勇气方面的精神支持。”
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
昂热再次举起酒杯,朝路明非的方向微微致意,那双眼睛里闪过一瞬意味深长的光。
“那么,祝各位今晚尽兴——cheers.”
昂热陪路明非喝了一杯就离开了,来到外面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胸袋,那块无意间得到的石头已经不见了,想到路明非那双暗金色,透著渴望的眼神,昂热笑了笑,轻声道:“真好。”
诺顿馆大厅內,路明非手中把玩著一枚白色的石头,温融的暖意从指尖传来,让他颇感舒適。
路明非还不至於沦落到偷东西的地步。
这东西是自己掉到他手上的,十分巧合。
这大概就是——
『明阳』一物,天生爱我?
李周巍注视著这一幕,若有所思,刚才这东西感受到了他的目光,主动往路明非手上撞。
若是这块石头是此方天地应和那道金性生成的东西,一定不会如此,可既然產生了这样的变化,那么这东西很可能来自那个熟悉的地方,那个真正记住『明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