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茸血更是滋补圣品。

供销社和黑市都抢著收。

更別说鹿鞭,鹿心这些稀罕东西了。

隨便一样都能卖不少钱。

一头成年公马鹿,顶得上十只狍子。

“真的假的?大力哥,咱们赶紧追吧,別让它跑了。”

听说马鹿没跑远,庞大春重新燃起了希望。

“別出声,跟我来。”

李大力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顺著蹄印往前摸。

走了大概一百多米。

两人越过一片茂密的小树林,终於看到了那头马鹿。

那是一头体型极其壮硕的公马鹿。

肩高差不多到李大力的胸口,头上长著一对分叉的大角。

枝杈分明,看起来威风凛凛。

此刻,马鹿悠閒地啃食著地上的青草,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李大力心头狂喜,手指都开始发抖。

三四百斤的大傢伙,全身上下就没有不值钱的地方。

打一头下来,比卖十张狍子皮都赚。

紧接著,李大力眼珠子转得飞快。

心里拨拉著算盘珠子。

马鹿值钱是值钱,但是体型太大了。

一枪崩不死,它要是发了狂衝撞过来。

头上的鹿角和刀子一样锋利。

挨上一下。

別说李大力要被捅破肚子,人高马大的庞大春也得肠穿肚烂。

至於说用枪打。

打身子,鹿皮可就毁了。

53步骑枪用的是全威力弹。

顾名思义,威力贼大。

而且这鹿要是死了,血也就不新鲜了。

鹿血可是最值钱的东西之一。

“不能打死,必须活捉。”

李大力犹豫再三,目光从马鹿的头顶,一直看到脚下。

“嘿嘿嘿,有招了。”

紧紧盯著马鹿的襠部,李大力计上心头。

“大春,瞅见马鹿肚子底下的蛋蛋没有?就是两条后腿中间,那个滴了噹啷的玩意。”

“用弹弓子瞄准给打那地方。”

李大力满脸坏笑。

既然要活抓,就不能有任何破损。

而马鹿又不同用於梅花鹿。

几百斤的分量,近身肉搏根本撕扯不过它。

这个时候,只有用下三烂的阴招了。

“大力哥,要是把它蛋蛋打碎了咋办啊?我爹说野兽的蛋蛋可补了,贼好吃。”

庞大春一脸不情愿。

这么大的蛋,肯定好吃。

“活爹啊,这个时候就別想著吃了。”

李大力哭笑不得道:“这玩意再好吃,还能有红烧肉,锅包肉,熘肉段,尖椒干豆腐好吃?听我的,事成之后,哥领你吃大餐。”

襠部不但是人类神经最敏感的地方。

对於野兽而言,也怕猴子偷桃。

只要命中这里,任你马鹿健壮如牛。

短时间內也会的疼得全身无力。

跑不动,二人就有机会扑上去活捉。

“大力哥,我听你的,你让我打那,我就打那。”

被李大龙一番洗脑,庞大春点头如啄米。

捡起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拿著手里比画著前头的马鹿。

感觉大小合適。

庞大春拉动弹弓,瞄准马鹿的襠部。

李大力则是端著枪。

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庞大春失手,没能击中马鹿的蛋蛋,李大力会立刻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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