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林夫人,我不会把你的局长大人怎么样的!我会把他交给法律和道德两个法庭去审判,而且还要请你们的妹妹林诗晴大律师为他做辩护律师!”

阿飞好整以暇地笑道,“我现在只想请林夫人看看狄仁杰断案传奇,听听狄公是怎么评判林大人的案件的?如何?”

狄仁杰:元芳,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元芳:这个案子疑点甚多,林禽兽,为什么要叫小女孩带她去厕所?

到了厕所门口,为什么要掐着脖子,望里拖?

是要杀人?

没有动机;要猥亵?

从目前官员素质和林禽兽的个人素质来判断有这个可能,而且林禽兽同小孩父母的谈话内容也可以得到印证!

至于门口摄像机硬盘坏了,而没有录到,没有技术人员的证明,很可能是林禽兽说出自己的身份,酒店方就很识趣的删除了这部分记录。

如果能拿到这块硬盘,交给技术方进行分析复原,就可以得到结果!

狄仁杰:你分析的很好,JC说,“小姑娘产生了被掐的感受”,这种说法和被自杀的说法一样简直是荒谬之极无耻之极!

元芳,怎样才能让小姑娘的脖子产生被掐的感觉呢?

元芳:必须箍住颈部才行,或者用两个手指头捏的这种也可以叫掐,可是这种作法怎么能表示谢意呢?

林禽兽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看来的了解的他平日所作所为才行!

大人您看……

狄仁杰:如果是表示谢意而被人误解你会怎么样?你会说出“我就是干了”

这样的话吗?你会事后提出15000元的补偿吗?

元芳:不会,从视频上看,这个人是一个很跋扈,视百姓如草芥的人,怎么会提出补偿,而且要收小女孩作干女儿呢!

只能说明他干了亏心的事,想尽快了解此事!

狄仁杰:对,JC做出这样的结论会不会,是迫于压力呢?

因为发布会上JC最后补充说“小朋友一家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说明JC清楚自己不能自圆其说!

元芳:还有,JC的发布会并没有提及谈判时的录音问题,现在手机等便携设备都有这个功能,这个录音是在林禽兽,不知情的情况下录的,这一点从林禽兽的谈话内容就可以做出判断,应该说录音是一个很好的旁证啊?

狄仁杰:对,不错,此案疑点甚多。这样吧,你出去在打探打探!

一个时辰后,元芳急急忙忙赶了回来……

元芳:大人,我们还是回去吧!这里不可久留啊!

狄仁杰:此话怎讲?

元芳:“我出去稍了作打探,发现……民……怨……沸……腾;乡民是道……路……以……目;偶尔喃喃自语:‘百姓是个屁,法律是个毛’;大人我先送你回去,我在这里打探就好了,万一有了民变……你还是走吧!”

狄仁杰:元芳,你我私访到此,迁延已久,不如到新梅园酒店小酌,你看如何?

元芳:大人万万不可,那里是是非之地,如果有什么不测,酒店的摄像机的硬盘就会坏。

而JC没有视频就不能断案;而且,如果您去洗手间万一有人给你被掐的感觉,使你不能呼吸怎么办?

万一您失踪,那就更麻烦了,JC要48小时后,才能立案啊。

万一您给人杀了,我得像贵州的五兄弟一样,骑着摩托千里追凶,能不能追到不说,即使追到,JC又说违法,我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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