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枫要怎么杀死血睛麒麟族的人。

那个傢伙此时的实力,可是达到了八品半神。

並且其战力极为强大,其自身也是得到了神兵认可的。

否则,不可能连手持神兵的龙承羽,都不是其对手。

在眾人不解的目光下,楚枫则是看向了那座,血睛麒麟族族人身前,散发杀意的阵法。

“它,可以杀你。”

轰——

楚枫此话刚落,血睛麒麟族的那位一爪子拍下。

直接將楚枫的阵法轰成了粉碎。

“就你这阵法,不堪一击,也能杀我?”

那位破坏了阵法之后,挑衅的看向楚枫。

可忽然,他神色巨变,赶忙张开爪子……

这才发现他刚刚破坏阵法的时候,阵法虽被破坏,可阵法之中却藏著一个物体。

此物此时,正在他的手中。

而定睛一看,那是一道刻满符印的令牌。

此令,缠绕著金色雷霆以及红色火焰,且散发著远古气息。

看到那个令牌,原本寄以厚望的图腾龙族眾人,顿时又大失所望。

那是什么,他们当然认得。

那乃是雷火符令,楚枫在他图腾龙族的內所得。

但是这雷火符令,图腾龙族太熟悉了。

雷火符令,虽极为珍贵,但实际上只具备抹杀半神以下的威力。

此物,怎能杀的了,修为已达八品半神的血睛麒麟族的那位?

但不解之际,也有人想到了一个可能。

这可能是楚枫故意嚇唬血睛麒麟族的,毕竟雷火符令从外表来看,的確非常唬人。

楚枫应该就是要此物嚇唬他们,从而获取逃脱的时间。

“哈哈哈哈……”

忽然,血睛麒麟族那位大笑起来。

“还以为你有什么宝物,原来是这雷火符令。”

“图腾龙族的人难道没有告诉过你,这东西只具备抹杀半神以下的威力吗?”

血睛麒麟族那位此话一出,图腾龙族眾人顿时面如死灰。

不曾想血睛麒麟族的这位竟也认得此物。

那也就是说,连唬都唬不住了。

可就在此时,楚枫却是突然开口。

“走好,不送。”

话落,楚枫手中法诀捏动。

轰隆隆隆隆——

猛然间,滔天的红色火焰,与金色雷霆相互交织,同时覆盖了那片天地。

其威力之强,肉眼所见的所有空间都瞬间碎裂,天地化为漆黑一片。

儘管碎裂的空间很快恢復如初,可是再看血睛麒麟族族人所在的方向。

所有血睛麒麟族族人皆已…

灰飞,烟灭!!!

ps:

一转眼,十年了。

我之前也不敢想像,一本书我会写十年之久,但蜜蜂並不骄傲,反而惭愧。

因为武神能写这么久,纯粹是因为蜜蜂写的太慢,如果我能像別的作者那样每天万字,其实武神应该早就完结了。

武神能连载这么久,是因为我太没用。

但你们能够看这么久,却是真的喜欢。

后面来的读者还好,但那些从13年就开始追的读者,是真的从初中追到了大学毕业,甚至参加工作。

有的人,已经从一个少年,变成了一个父亲。

於很多而言,武神已经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生活的一部分,因为他承载了许多人的记忆。

可能回想武神曾经的情节,也会回想到当时的自己,回想到当时的状態,当时经歷的事情。

这其实,也是一种美好。

所以才有人对我说,蜜蜂希望你一直写下去,我想一直看下去,不希望武神完本。

追了十年,还有这样的热情,这是多么喜欢啊?

当然,武神不可能不完本,武神已经过了中期,进入到了尾期。

如果蜜蜂可以保持最近的更新速度,相信距离武神完本的日子也不会太远。

不知那个时候,你们是解脱,还是不舍…

但无论如何,我都很感谢你们,感谢你们的陪伴,也感谢你们的成全。

武神能有这样的成绩,並不是因为写的多好,而是因为你们对他的热爱与包容,是你们成就了武神。

也是你们让我知道,原来…我也是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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