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写脏话的好作家

“快,快!所有人下车!”

“按车厢单位在站台列队!保持安静,等待进一步指令!”

过了一会儿。

几个德拉姆堡的军士来到这里,带著名单进行了点名。

然后带著队伍跑步前往基地,进行接下来的交接程序。

包括核查文件、体检、领取装备、编组分配之类的程序。

在迪克斯堡进行基础训练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被编入训练连进行训练。

而在德拉姆堡,所有接受高级训练的学员,是按照专业与课程进行分班,编入学员队伍中进行学习。

进行了一系列交接和体检流程后,恩尼被编入了a—3高级步兵技术班,进行接下来为期两个月左右的训练。

兰格尔则是被编入了a—2高级步兵技术班进行训练。

至於那些从迪克斯堡携带过来的个人物品,则都被寄存了起来。

之后,所有新兵都到装备站领取了之前在迪克斯堡时见不到的装具一例如配备在m1加兰德上的刺刀、作训服、野战夹克之类的。

完成所有流程后,天色已近黄昏。

恩尼等人被带到了一片营区,分列著两排披著军绿色油布的木质营房,每个营房前都竖著牌子,用油漆写著“a—1班”、“a—2班”、“a—3班”————

在每个班级的门口都站著一名军士,而在眾人的队列前方,站著一个鬢角有些发白的中年人,看起来在40多岁左右,面无表情的扫望过所有新兵。

“我是沃尔克上尉。”

这个中年人开口了,声音不大,却很有穿透力,也没有任何废话,简短有力地说道:“欢迎来到德拉姆堡!能来到这里的士兵都是成绩优异的精英,我知道你们之中不少人肯定都带著傲气,但从此刻开始,你们记住自己的全新身份菜鸟!

记住,你们唯一的任务就是听从命令、接受训练,而不是到这里卖弄你们过去的成绩!在这两个月的训练时间中,你们別想著轻鬆,因为所有不合格的人都会在中途被踢出去!”

一番训话后,队列才解散。

那些站在各个训练班营房门口的士官,接替了各自的班级。

负责a—3班的是一个上士,虽然表情看起来很严肃,目光中带著不怒自威的神色,但举手抬足间却是很沉稳,很温文尔雅,完全没有在迪克斯堡时米勒那样的暴躁。

“我是你们的教官托雷斯。

营房內有你们的铺位,上面贴有编號。五分钟內收拾好装备,然后回到门口集合,领取日程表和个人储物柜的钥匙。

之后进行晚餐,晚餐结束,19点整,在一號教室进行入学简报,互相介绍下自己。

现在,解散!”

一声令下,恩尼眾人解散进了营房。

比起“新手村”的迪克斯堡。

德拉姆堡的营房虽然並不豪华,但是却整洁了不少。中间是过道,两边是床铺,不再是上下铺的铁架床,在床头则是每个人的储物柜。

“嘿,这次的教官看起来不错是吧?”身边走过的一个大块头很自来熟的跟恩尼打招呼,有著深棕色的头髮和一双接近灰色的眼睛,五官硬朗,皮肤白皙,看起来有著波兰人的血统。

“也许吧,”恩尼说。

“西蒙斯,来这里之前是俄亥俄州的採石场工人。”波兰大块头勾了勾嘴角,朝恩尼伸出手。

“恩尼,自由职业者,”恩尼也笑了笑,与西蒙斯握手。

“自由职业者?见鬼,这是什么职业————难道是专门为自由而战?”西蒙斯一头雾水。

恩尼愣了下,才反应过来这个词汇是东方原创的,於是补充道:“我是一个作家,写一些小说赚稿费。”

“哟呵,作家啊,这可是个稀罕职业!”西蒙斯惊讶了下,笑道,“是不是写涩情小说的?”

“————”恩尼。

在两人对话的时候。

没有注意到一个身高约莫有188左右的23岁青年,像是做贼心虚一般,脸上带著紧张的表情,走进了a—3班的营房。

“老兄,你是谁?你不是我们班的吧?”a—3班一名成员注意到了这个青年,露出警惕的表情,他记得这个偷溜进来的小子是a—1班的,刚才在来的路上见到过。

主要是这个青年的身高很高,而且长得也算帅气,加上右边脸颊上有一颗很明显的痣。

眾多特徵结合之下,就算想让他不记住都很难。

“抱歉,我是来找人的————”青年性格看起来不是很外向,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表示抱歉,目光却止不住的在营房中搜索起来,最后锁定到了恩尼身上。

恩尼也被这阵骚动引得回头,就见到这个青年在盯著他—一嘶,总感觉这个高个子青年有点眼熟啊。

心里想著,他朝那个青年说道:“士兵,有什么事吗?”

青年见恩尼朝他说话,顿时有些激动起来,结巴了下,才开口说道:“里瑟先生你好,我、我是你的书粉,一直以来都很崇拜你,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实在是太让人惊喜了。

哦,对了,我也来自纽约————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听到这个名字。

结合青年鲜明的身高和长相,以及其在后世的知名度。

恩尼瞬间恍然—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这个时期的塞林格。

不过,他记得塞林格虽然也是在1942年服役的,但战爭期间,因为其精通法语和德语,所以是被分配到美国陆军反情报部队服役。

没想到这个时候竟会出现在这里接受步兵训练。

“你好,我知道你,前两年的时候,你发表在《小说》杂誌上的那篇短篇小说,我还看过,”恩尼对塞林格友好寒暄道。

塞林格那部短篇小说是他生涯中发表的首个短篇小说,那时候是在评选古根海姆奖,恩尼听到威克斯提到了一嘴,於是便专门买了杂誌阅读。

毕竟,在后世塞林格的名声实在很响。

这种著名作家在歷史上留下的小小痕跡,也是值得去捕捉的。

“里瑟先生,你读过我那部小说?”塞林格诧异了下,露出欣喜的笑容,“这真是太荣幸了,我一直都很崇拜你。我是说—我们都是一个年纪,但你的文学创作水平已经是名家级別了。”

“你的那部短篇小说也写得很好,已经看出来找到了自己的风格,只要你坚持创作,日后一定会成为有名的————”恩尼顿了下,话锋一转,“一定会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

之所以转变话锋,是因为想到了塞林格的个性,算是比较標新立异的。

塞林格从小出身在纽约的犹太富商家庭,却反感父母为他规划的精英路线,在学校中很不合群,唯一的乐趣就是躲在宿舍写小说,在高中时期就向杂誌投稿了。

而他这种对文学的热爱,是相当纯粹的,可以说是对世俗的標准完全不屑一顾,只在乎能不能写出一本优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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