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西京
“倾城剑是齐国年轻一代名气最盛的武者。”曹小姐目不斜视,坐在马上都腰杆笔直,“齐国人常年被梁国人看不起,所以当倾城剑横空出世时,他们便将倾城剑推向神坛,妄图打造一个比梁国天才更天才的天才。真实的倾城剑,虽然有点技艺,但却是根本未经实战,只在友好门派间互相切磋中赚得一点好名声的银枪蜡头。”
她看了眼杜玉,意味深长:“实际上,齐国很多老百姓甚至都未见过倾城剑,甚至连倾城剑到底是男是女,亦或者是个太监都搞不清楚。”
杜玉愣了愣:“倾城剑是个太监吗?”
“当然不是!”曹小姐娇斥一声,“总之,如果你到齐国国都后,有资格拜见倾城剑,到时自然就知道了。但是哪怕倾城剑是个草包,都不是你能挑战的对手。”
杜玉若有所思。
曹小姐见他听得认真,不由多说了几句:“倾城剑的确和皇室,也就是如今齐国国相公孙默关系匪浅。传闻公孙默在梁国当质子期间与一位郡主相爱,后来公孙默为了复国自愿修习灭绝自身欲念的紫花神功,导致绝嗣,只能与那郡主领养一个孩子——这孩子便是倾城剑。”
原来公孙默已经成了真太监,怪不得如此看重公孙若,恐怕师妹那一脉是公孙家最后的血脉了。
来的路上,他也听过不少公孙默的传闻。公孙默就如同传统侠义小说里的最终反派一样,沉默寡言,为了练功成了太监,同时手段还阴狠毒辣,最关键的是公孙默有最终反派该有的滔天武功。这样一个人作为此次齐国之行的守关大敌再合适不过。
“那曹小姐你呢?”杜玉骑在马上,看着曹小姐那清冽的身姿。曹小姐的容貌属于乍一看并不惊艳,但各方面都称得上秀美,舒舒服服稳稳当当,正是每个男子年轻时爱慕过的少女姿容。以她的外貌和身手,总不至于在江湖上籍籍无名,那她为何又要去齐国挑战倾城剑呢?
“我?”曹小姐莞尔一笑,她空出一只手,举起配剑,迎向碧空,“我因剑而生,此身只为磨炼剑技,挑战强敌。无论是什么倾城剑还是什么剑,都是我问剑之路上需要斩去的念想。”
她在谈到自己剑技时自信得如同太阳在放光,杜玉收回前言,她之前在酒楼时并非狂妄,而是一种纯朴的自信。
自信可谓是人最大的魅力,在杜玉眼中,曹小姐如同夏日骄阳,充满了吸引万物的魅力。他摇了摇头,什么魅力,不过是淫道士见色起意罢了。
她忽然回头一瞥:“你那朋友来了。”
只见杜玉身后,大哥杜琰策马追来:“来了来了,刚才那小子是西南行省武极门滕俊的师弟,难怪那小子一直跟我顶嘴,原来是有恩怨。我就说我吃个牛肉怎么还有人指手画脚的,这下破案了……”说着注意到曹小姐,他的手不自禁伸向背后的剑柄。
“好强的剑意哇!简直是人剑合一的剑人!”杜琰眼神冒着火。
曹小姐无谓地摇摇头,却只看向杜玉:“等你到了西京城,我自会再去找你还你那十两银子。莲子镇无涯门杜玉!我且记住你了!”说着,曹小姐潇洒地一甩马鞭,驾马离去。杜玉此时才注意到她披风的内胆是如晚春蔷薇般的鲜红色,皮鞭落下,那红底的披风便迎着风畅快飘扬,恰应了那句“鲜衣怒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