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进来。”

秦尚笑呵呵的,並没有鬆开柳如烟的手,“你的手真白。”

现在的秦尚,有点贱贱的,但是,他很舒服。

他清楚,这是情趣,可不是舔狗。

天天討好,给钱,跑腿,还碰不到女人,那才叫舔狗。

“秦尚!你好歹也是侯爷,娶了那么多老婆,怎么那么猴急啊?噁心。”

出身高贵的柳如烟面带厌烦,可是,天知道啊,她心里是欢喜的,甚至还很激动。

为什么啊?

蔡文范把我当女神,处处跪舔,我一瞪眼,他就不敢靠近。

秦尚显然把我当成普通女人了,说亲就亲了,说拉手就拉手了 ,我反而觉得一切正常,好像我就该让他碰。

晕晕乎乎的,一时间,她根本想不清楚。

只是,秦尚身上的荷尔蒙气息,太浓厚了,好像时刻在宣告,他可以让任何女人到达极致的巔峰。

“如烟,你这么说我,我可是会难过的。”

用双手抓住柳如烟的娇嫩玉手,秦尚装出一脸可怜,“我虽然娶了一些老婆,可她们都是小女人,你不一样啊。”

“你不但美丽至极,还是干大事的。”

“咱们有共同语言,灵魂也契合。”

“这么说吧,我真正喜欢的女人,只有你一个,其他女人……唉,我对她们都是一时的喜好,本著负责的心態,才娶了她们。”

“如果只能娶一个,我一定娶你。”

“和你白头偕老,共度一生。”

早就听说,女人最爱的是独宠。

所谓万千恩宠集於一身,这不,柳如烟的神色都缓和了起来,嗔道:“谁和你契合了?只准拉手哈,敢碰其他地方,我揍你。”

“只准拉手?”

秦尚一惊一乍,“你也太残忍了吧?看得到吃不到,你是要急死我啊。”

既然允许拉手了,秦尚绵密地把玩著,还亲了两口,目光在柳如烟身上扫了又扫。

这娘们带劲啊。

她的头髮往上面梳著,留了个丸子,头髮乌黑有光,一看就极其的健康。

额头光洁,髮际线浓密,还有点细细的绒毛。

脸蛋则精致到让人惊嘆。

一双眉毛飞入鬢边,显得犀利清高,丹凤眼藏著威风和嫵媚,琼鼻小巧,嘴唇红润,饱满,贝齿洁白。

耳边只有一颗小小的耳钉,泛著银色光芒。

又纯又欲!

让人爱不释手。

如果在前世,遇到这种等级的女人,秦尚绝对会紧张,会忐忑,会不知所措,根本无从下手。

现在吃过见过,就只想用这份美丽,来满足自我。

因为颳风了,天有点凉,她穿著修身的高领毛衣,將娇躯之曼妙,勾勒得玲瓏唯美。

手臂纤细,偏偏峰峦傲起,对比之下,更显得妖孽。

她穿著纯黑色的休閒裤,將两条大长腿包裹得含蓄绰约,让人一眼之下,很难形容那里好看,却让人挪不开眼睛。

脚下则是中规中矩的皮鞋,利落,稳重,正经,没有丝毫轻佻之意。

“急死你才好呢。”

能够用美色拿捏秦尚,这让柳如烟很是得意,心想,这个男人虽然下流,审美却是极好的。

至於说这下流,让人討厌,又让人想要陷入其中。

“真是霸道的女人。”

嘟囔著,秦尚拉著柳如烟坐下,要了一些饭菜和酒水,这让柳如烟感觉非常不同。

只要是吃饭,蔡文范都会先问她喜欢什么,想吃什么,喝酒还是喝饮料,现在秦尚问都不问,实在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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