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卵子先上。

五百多斤的大傢伙,四个人抬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懟进后备箱。野猪的脑袋顶著后座靠背,屁股撅在外面,四条腿朝天支棱著,像一只翻了身的巨型甲虫。后备箱盖自然是盖不上了,用绳子捆了两道,勉强固定住。

然后是黄毛子。

这回是真塞不下了。后备箱已经被泡卵子占得满满当当,连个猪蹄子的空隙都没有。后座上还堆著三匹狼,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也没地方搁。

李越从车上翻出砍柴刀:“把泡卵子劈开吧,劈成两半,能省不少地方。”

“不行!”巴根的声音从驾驶座那边传过来,又急又冲,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

他从车窗里探出头来,脸上的表情严肃得像在开党组会:“越子,这玩意儿劈开,同事们看起来就没意思了。整头的和劈成两半的,那能一样吗?”

李越张了张嘴,想说“这玩意儿有什么威风不威风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太了解大舅哥了——他今天来打猎,一半是为了玩,另一半就是为了回去显摆。一头完整的、五百多斤的、长著獠牙的大野猪,往单位院子里一摆,那就是活生生的勋章。劈成两半的,那就只是肉。

巴根还在那儿出主意:“等会儿我坐副驾驶,黄毛子我抱著都行!”

李越看了看黄毛子,又看了看大舅哥,脑子里浮现出一个画面——巴根坐在副驾驶上,怀里抱著一头二百来斤的死野猪,猪血顺著他的白衬衫往下淌,他脸上还掛著满足的笑容。那画面太美,他不敢看。最后还是把黄毛子给劈开了,剁成小块塞到后备箱!

三匹狼塞到后座,占了一个人的位置。胡哥开车,大舅哥坐在副驾驶,李越和许老板跟那三匹狼挤在后排。狼尸还没僵硬,软塌塌地堆在座椅上,毛蹭著李越的大腿,带著一股子血腥味和野牲口特有的膻气。李越倒是不在乎,比这更难闻的东西他都闻过,可许老板不行,他把车窗摇到底,脑袋伸在外面,像一只晕车的长颈鹿。

车子晃晃悠悠地往城里开,土路转砂石路,砂石路转柏油路,顛簸越来越小,房子越来越多。进了哈城市区,巴根忽然来了精神,从副驾驶上坐直了身子,拍了拍胡哥的肩膀。

“胡哥,先拐一趟单位。”

李越从后座探出头:“先回仓库吧,这玩意儿放一晚上就臭了。”

“所以才要先送单位。”巴根回过头,一脸理所当然,“让厨房师傅赶紧收拾出来,明天就给局里改善生活。”

李越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大舅哥这算盘打得精——野猪拉回单位,既显摆了本事,又落了实惠,一举两得。

车子拐进巴根单位大院的时候,门卫大爷看见后备箱里支棱出来的猪腿,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他张著嘴,手里的搪瓷缸子歪了,茶水顺著缸子壁往下淌,滴在裤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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