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野马那怪异的皮毛在阳光下显得更加狰狞。

老实说,姜邦德站在这头畜生旁边,看它也觉得有些渗人。

它与其说是马,更像是从地狱血池捞上来的不知名野兽。

“百分百短吻鱷皮革马鞍,它还有个別名,牧场截牛者。”

邦特马厩门口,工人为姜邦德的新坐骑装上马鞍。

琼斯·邦特则在一旁乐呵呵地介绍。

“这名字的含义是,虽然是高档货,但坐在它上边,就算在泥泞顛簸的牧场追赶一群牛,它依旧能保护好使用者的屁股。”

崭新的黑色鱷鱼皮革熠熠生辉,粗糲的质感显露奢华气质。

就连马鞍上搭配的锚钉都是纯银材质,钉帽上鐫刻著繁复花纹。

而这套马鞍的脚蹬虽然只是包铁黄铜,但每个上都镶嵌了一枚小小的黄金天使圣象。

“您太客气了,琼斯先生。”

工人们还在继续往马鞍后的搭包里装各种各样的马具、马用补剂、宠物零食。

此时此刻,原本桀驁难驯,甚至咬死了许多同类,踢伤数个工人的血马却异常温顺。

它一动不动地任由工人们摆布,只是偶尔甩甩尾巴,像头悠閒的老牛。

“你真是……太神奇了,姜。原本我以为你只是个优秀的骑手,没想到在驯马上你也有这样的天赋。”

见识过血马野性的琼斯·邦特嘖嘖称奇。

在看到那枚特斯拉的平克顿徽章后,这位年轻富豪马上选择了相信姜邦德。

他让手下將好不容易圈在马厩中的血色野马牵来。

五六个壮汉才勉强把这匹狂躁到癲狂的畜生拽到这里。

可奇怪的是,这匹野马见到姜邦德后,突然变得老实无比。

姜邦德只是摸了摸它的鬃毛,这畜生就伏在地面呜呜悲鸣,像是一条家养老狗。

“不,我並不懂驯马,也许只是我和它比较適合吧。”

见工人们將掛在马屁股两侧的搭包塞得鼓鼓囊囊,终於不再往里装那些同样价值不菲的『赠品』。

姜邦德微微一笑,扶住马鞍,翻身上马。

血马伴隨著姜邦德的动作,也扬蹄嘶鸣。

“好马!”

感受到身下这匹野马的力量与躁动,姜邦德由衷讚嘆。

“的確是个好苗子,为它取个名字吧。”琼斯·邦特此时也心情大好。

结识了姜邦德这样『有本事』的朋友,处理掉了血马这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同时,还终於下定决心把霍克那个无赖清出了马场。

真是不错的一天。

“名字吗?”姜邦德看著远处天边太阳已经偏西。

夕阳映衬著血色野马的马鬃愈发耀眼。

简直像一匹夺人心魄的血瀑布。

“红鬃烈马吗……”姜邦德想起了前世听过的一出京戏。

威风凛凛,宛如天神下凡的年轻將军降服了凶猛烈马。

“就叫它红鬃吧!”姜邦德哈哈一笑,双腿轻轻一夹马腹。

“咴!!!!”

血马红鬃似乎听懂了主人的意思,兴奋地扬蹄长鸣。

“哈哈哈哈哈!驾!驾!”姜邦德轻轻一拍马屁股,这匹红鬃马一跃而出,奋蹄驰骋!

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留在马厩门口的琼斯·邦特就快要看不清姜邦德的背影了。

那匹血马,似乎化作一团红霞,卷著夕阳,消失在路的尽头。

只留下姜邦德肆意的唱词在这里迴荡。

“一马离了——西凉界!”

那是在他家乡传唱的传奇故事。

他再也回不去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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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官,麦迪森少尉想要和您谈谈。”

身穿制服的联邦法警恭敬地向站在河边的白衣男人敬了个礼。

“你说,我能打中那艘船的桅杆灯吗?”

男人脸上一直维持著和善的微笑,但却没有回答他的话,反而问了一个无关的问题。

年轻的联邦法警脸皮抽动几下,表情复杂。

对於这位州警长阁下,说实话,他的恐惧大於尊敬。

他服役了快五年,直到这次被紧急调派到黑水镇港口,才第一次见到这位『神秘』的警长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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