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沈牧之的法庭
最后陈述那天,法庭里坐满了人。旁听席上,被害人的家属举著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笑著,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苏景辰没有来,他的座位空著。光头坐在最后一排,面无表情,像一尊蜡像。苏景明坐在被告席上,穿著那件深蓝色的夹克,头髮梳得很整齐。他没有看旁听席,没有看沈牧之,看著桌面。那道被刻了那么多年的、不知道被谁刻的、已经磨得发白的划痕还在那里。他盯著它,像要从那道深深的痕跡里找出一个答案。
审判长宣布进入最后陈述阶段。刘检察官站起来,整了整制服领口,走到陪审团面前。他的声音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各位陪审员,本案的证据是確凿的。监控录像记录了被告人进入包间的时间、离开包间的时间,与被害人死亡的时间高度吻合。凶器上有被告人的指纹,被告人的衣服上有被害人的喷溅血跡,被告人的供述前后矛盾。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辩方一直在问『可能』。可能被害人戴了手套,可能指纹被擦掉了,可能监控录像被人为刪除。但『可能』不是证据。辩方不能证明被害人先动手,不能证明被告人是自卫,不能证明那些『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请你们用你们的理性、你们的常识、你们的良心,作出公正的判决。”
他坐下了。
沈牧之站起来。他没有拿稿子,走到陪审团面前,站定。他看著那些人的眼睛。十二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有的在看他,有的在看桌面,有的在看旁听席上被害人家属举著的那张照片。他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也许在想苏景明有没有杀人,也许在想那把刀是怎么捅进去的,也许在想,如果自己坐在被告席上,会不会有人替他们辩护。他想了,他替他们想了。
“各位陪审员,公诉人说证据確凿。”沈牧之的声音不高,不急,每一个字都很清楚。“凶器上有被告人的指纹。对。被告人的衣服上有被害人的血跡。对。被告人的供述前后矛盾。也对。但这些证据只能证明一件事——被告人在现场。不能证明被害人先动手,不能证明被告人不是自卫。”
他转过身,看著旁听席上被害人家属举著的那张照片。
“公诉人说辩方一直在问『可能』。对,辩方在问『可能』。因为检方的证据只有『可能』——可能被害人戴了手套,可能指纹被擦掉了,可能监控录像被刪了。检方说辩方不能证明那些『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辩方也不需要证明。需要证明的,是检方。检方不能证明被害人没有戴手套,不能证明指纹没有被擦掉,不能证明监控录像不是被人为刪除的。检方不能证明,就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他停了一下。
“各位陪审员,你们不需要证明苏景明无罪。你们只需要问自己一个问题——检方的证据,有没有让你们產生合理的怀疑?如果有,你们就不能判他有罪。这是法律。这是疑罪从无。”
他走回辩护席,坐下来。
法庭里安静了很久。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咳嗽,没有人移动椅子。安静到沈牧之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能听到苏景明的呼吸声,能听到旁听席上被害人家属手里那张照片被手指捏紧、塑料膜发出的细碎声响。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陪审团退庭审议。”
十二个陪审员站起来,走出法庭。门关上了。沈牧之坐在辩护席上,没有动。刘检察官在收拾文件夹,旁听席上有人在低声哭泣,苏景明低著头,看著桌面那道划痕。沈牧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许在想他哥,也许在想那个被他捅了一刀、再也没有醒过来的人,也许在想自己还能不能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出去,他只知道他该做的都做了。
他站起来,走出法庭。走廊很长,灯很亮。光头站在走廊尽头,看著他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