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人的身体和精神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昨晚那一夜荒唐的、近乎自虐般的宣泄,就像是给高压锅放了气。

虽然手段龌龊,虽然只有我自己知道那玻璃上曾沾染过什么,但随着那几道白浊被我擦得干干净净,我那根紧绷到快要断裂的神经,竟然奇迹般地松弛了下来。

那种时刻啃噬着我心脏的焦虑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名为“贤者时间”的通透与宁静。

这一天,我的工作效率高得吓人。

之前卡了三天画不出来的Q 版线稿,我只用了一上午就全部搞定,甚至还超额完成了上色和细节修饰。

笔尖在数位板上游走的感觉,顺滑得像切开一块软化的黄油。

客户那边那是相当满意,直接就把尾款打了过来。

到了下午去排练室的时候,我更是像打了鸡血一样。

“卧槽,黑子,你今儿是吃药了?”

老赵手里的鼓棒差点没拿稳,一脸见鬼的表情看着我。

刚才那首快节奏的朋克,我的贝斯线走得那叫一个风骚,不仅稳得一批,还在间奏加了一段极其炫技的Slap(击勾弦),把吉他手阿光的风头都给抢了。

“滚蛋,老子这是状态回归。”我把贝斯挂回架子上,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手腕,心情大好。

“昨天还跟个死狗似的,今天就成藏獒了。”阿光笑着递给我一瓶水,“不过说真的,这状态,有点像咱们高中刚组队那会儿了。”

“高中么……”

我拧开瓶盖,灌了一口水,思绪稍微飘了一下,但很快被手机震动拉回了现实。

是唯唯发来的微信:

“老公,晚上我想吃火锅,买点羊肉卷回来涮吧~”

看着那个波浪号,我嘴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没有猜忌,没有脑补,只有最简单的柴米油盐。

………………………………………………

晚上的家里,弥漫着火锅底料那股霸道的牛油香味。

窗外的夜色温柔,屋内的灯光暖黄。

吃饱喝足后,唯唯像只慵懒的猫一样蜷缩在沙发上,头枕着我的大腿,电视里放着一档不温不火的综艺节目。

我一边剥着橘子,一边把剥好的橘瓣塞进她嘴里。

“唔……好甜。”唯唯眯着眼,嚼着橘子,含糊不清地说,“老公,你今天心情好像特别好?”

“有吗?”我明知故问,手指轻轻按摩着她的太阳穴。

“有啊,你哼歌都哼了一晚上了。”她转过头,那双依然清澈如少女般的眼睛看着我,“而且,感觉你今天看我的眼神……嗯……怎么说呢,特别踏实。”

我不由得一愣。

女人的直觉,有时候准得让人害怕。

“可能是稿子画完了,没什么压力了吧。”我笑着掩饰过去,“而且今天排练特顺,阿光还说我像回到了高中时候。”

“高中啊……”唯唯的眼神也变得有些迷离,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那时候你虽然黑不溜秋的,也就是个普通人,但在台上弹琴的样子,确实挺让人挪不开眼的。”

“只是弹琴的时候?”我捏了捏她的鼻子。

“切,平时就像个傻子,你个黑炭块”她嫌弃地拍开我的手,但随即又抓住了我的手掌,把脸贴在我的掌心里蹭了蹭,“但就是那个傻子,让我认定了一辈子。”

对视,微笑。

幸福溢满了屋子。

夜深了。

或许是这两天真的太累了,唯唯聊着聊着,声音就越来越小,最后在我的怀里沉沉睡去。

我关了电视,轻手轻脚地把她抱回卧室,放在床上。

看着她熟睡的侧颜,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呼吸均匀而绵长。

这时候的她,卸下了职场女强人的干练,卸下了那身诱人的职业装,只剩下了最柔软、最真实的模样。

我给她掖好被角,在她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

但我没有立刻睡着。

我躺在旁边,双手枕在脑后,看着天花板上那盏熟悉的吸顶灯。

窗帘没拉严,一道月光漏了进来,在地板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光斑。

在这万籁俱寂的深夜,我那该死的“绿帽癖”暂时蛰伏了,但另一种情绪却悄然滋长。

那是怀念。

刚才唯唯提到的“高中”,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我记忆深处那个生锈的匣子。

我想起了那些充满了阳光、汗水、粉笔灰的日子。

想起了那个还不叫“黑子”,只知道傻乎乎画画玩音乐的张也闻。

也想起了那个刚刚转学过来,如同彗星般撞进我生活,耀眼到让我自卑,却又霸道地把这种自卑踩在脚下的李唯唯。

那一年,我们十七岁。

那是肆意挥洒着青春的年纪,创造了很多美好的回忆。

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真的会让人觉得自己低到了尘埃里。

也是我第一次,产生了那种“把她推给更好的人”的、混蛋却又真挚的念头。

也是我跟唯唯真正意义上在一起之后,她都保持着跟所有男性的距离,甚至微信里一个男人都没有,啊,对,有我老丈人。

或许,那是一切的开始?可能吧……

那时的高中生活,对于李唯唯来说,是一场华丽的蜕变。

虽然我们在初中时就已经确立了那种懵懂的关系,但到了高中,随着身体的发育和气质的沉淀,她就像一颗被擦去了蒙尘的珍珠,突然间绽放出了夺目的光彩。

高一刚开学没多久,她就成了公认的校花。

她在重点班,成绩名列前茅,长相甜美又带着一丝不羁的野性,那种反差萌简直就是青春期男生的杀手。

每天她的课桌兜里都会塞满情书,甚至有胆大的男生会在课间操的时候故意在她面前耍帅。

而我,在楼下的普通班,每天和一群同样处于青春躁动期、却只能靠打球和看漫画发泄精力的糙老爷们混在一起。

那时候的我,还没有意识到“阶级”的差距。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他叫陈凯,高二的学长,也是那一届的学生会主席。

如果说我是地上的土狗,那陈凯就是那种偶像剧里走出来的男主角。

一米八几的大高个,皮肤白净,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斯文败类……哦不,斯文儒雅。

听说家里是做房地产的,每次来学校虽然穿的是校服,但脚上那双限量版的球鞋总能闪瞎我们的眼。

最要命的是,他追唯唯的方式,太“高级”了。

他从不像那些愣头青一样送花、堵截。

他用的是一种让我这种学渣根本无法反驳的——“正当理由”。

“唯唯同学,校庆的主持稿需要再对一下,晚自习来一趟学生会办公室吧。”

“唯唯,这次奥数竞赛咱们学校就咱们俩入围了,放学一起去书店挑几本参考书?”

“唯唯,教导主任让我找你商量一下板报的设计方案……”

每一个理由,都那么冠冕堂皇,那么无懈可击。

我经常能看到他们在一起的画面。

有时候是在夕阳西下的走廊里,他手里拿着文件,侧着头跟唯唯说着什么,阳光洒在他们身上,给两人都镀上了一层金边。

有时候是在操场的主席台上,两人并肩站着,调试着话筒,相视一笑。

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会下意识地躲开。

有一次,我刚踢完球,浑身是汗,球衣贴在身上,裤腿上还蹭着草屑和泥点子,手里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像个逃荒的难民。

我正准备回教室,一转角,就撞见了他们。

陈凯穿着干净整洁的校服衬衫,袖口挽得整整齐齐,正低头给唯唯看一张表格。唯唯抱着书,仰头看着他,专注地听着。

那一瞬间,我仿佛被定身了。

画面太美了。

美得让我觉得,我出现在这里,简直就是对这幅画的破坏。

那个叫陈凯的男人,优秀、自信、从容。他站在唯唯身边,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般配。仿佛他们天生就该是一个世界的。

而我呢?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沾满泥土的球鞋,心里那股名为“自卑”的酸水,咕嘟咕嘟地往上冒。

我甚至产生了一种极其可怕、却又无法抑制的念头:如果唯唯是跟他在一起,应该会过得更好吧?

像我这种人,只会拖累她这只本来应该飞上天际的凤凰吧?

那种念头一旦滋生,就像野草一样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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