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玄抬手扶了扶额角,嘴角抽了抽,最终只耸耸肩,笑而不语。

忽地——

“轰隆!轰隆!轰隆!”

河套城门方向,铁蹄砸地,声如擂鼓。

整座城的人都惊了:谁敢在城里纵马?还敢骂街?

“杨王!!我的亲杨王啊——!!!”

那嚎得撕心裂肺、甜得发齁的调子,配上一张满脸横肉、鬍子拉碴的糙汉脸,反差感直接爆表。

他身后,黄旗猎猎,甲光映日。

一队队精锐列阵如刀,肃杀无声。

嬴政来了。

听说杨玄失踪,连朝会都没散,甩下满殿大臣,抄近道、换快马、一路飞驰杀到河套。

杨玄刚听完探子急报,头皮一麻:“啥?大王到了?!他咋敢孤身闯边关?!”

话音未落,人已衝出城主府大门。

抬眼——

一匹通体赤红、汗如血珠迸溅的宝马,踏著碎云般的蹄声,直直撞向他面门!

汗血宝马!

大秦最烈的马,最忠的骑,最疯的君。

“大王!”

杨玄抱拳躬身,鎧甲鏗然作响。

第九章

嬴政人还没下马,靴子沾著泥点子就往城主府门口冲。

远远瞧见杨玄杵在那儿,肩甲还带著血痂,人却站得笔直,他那紧绷的眉心才鬆了半分。

这年头,大王亲自迎將、搀胳膊、喊爱卿——听著肉麻,实则早成了规矩。

不是作秀就是真急,但做多了,真假也就混一块儿了。

谁家镇国大將一失踪,上头连个影儿都不露?立马就有风言风语刮起来:“呵,怕不是功高震主,巴不得人回不来?”

流言比刀子快,杀人不见血。

可嬴政不一样。

这位爷坐拥大秦万里河山,日常吃的是粟米饭配醃菜,穿的是洗过三水的玄色深衣,寢殿里连颗夜明珠都嫌晃眼。

简朴?那是刻进骨子里的。

腐烂?他连贪官的奏摺都批到半夜,硃砂墨都干透了三回。

正因有这么个王,又恰逢乱世初定、民气刚振,大秦上下才拧成一股绳——

不是被逼的,是真觉得:这江山,值得拼。

嬴政一把攥住杨玄胳膊,手劲儿大得发颤:“杨爱卿!你可千万不能倒!咱的大业才铺开一半,你替大秦打了十七场硬仗,连顿安稳饭都没吃过,凭什么现在撒手?”

这话没掺水。

嬴政这人,嘴笨心亮,信谁就信到底,疑心病比草根还稀罕。

他最拿手的本事?

不是排兵布阵,是看人。

一眼,就知你是狼是犬,是铁骨还是软骨头。

杨玄却硬是挣开半步,腰杆一沉,行了个標准军礼。

大庭广眾之下,礼数不能塌。

他不怕敌国泼脏水——怕就怕他们揪著这点“失仪”写檄文,把大秦钉在“君臣失序”的耻辱柱上。

至於国內?

他笑了一下。

大秦百姓不傻。

谣言传三遍,他们就能扒出漏洞;假话吹一句,孩子都能指著说:“娘,那人裤子破洞在左边,我爹昨天才补的右边!”

想到这儿,他忽然记起河套学塾里那些小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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