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不能给它们带来丝毫安全感,因为上次,鼠多势眾只是让尸体变得更多。

是的,是的,这蜥蜴玩意不可能一直释放可怕的巫术,但第一批衝上去的鼠肯定活不了。

谁都不想第一个死。

它们这可不叫溃退!它们只是合理的迁移防线,等到了合適的位置,有了足够的援军和条件,它们自然会杀死入侵者。

它们挖了很深,有足够的空间来进行战斗!只欠缺时机。

至於哪里是合適的位置?只有大角鼠知道。

特诺尔甚至没来及挥几杖,除了实在退无可退的鼠人,几乎没鼠人敢靠近他百步之內。

当他举起权杖时,更是会导致灰潮一鬨而散,然后在更后的路段重新出现。

他和道路尽头的鼠群大眼瞪小眼——他开始佩服对方的指挥官了。

也许这是诈敌深入,企图將他诱导到地下深层围杀,或者陷阱猎杀。

但是他隨时可以撤走,还有再生之种兜底。

在绝对的魔法物品优势面前,计谋是徒劳的!

他的猜测有依据。

短短一天多时间,鼠群就扩建、改造了这条隧道。

特诺尔能感觉到一些通道底下被挖穿。

指不定就有鼠等著信號,隨时可以挖塌特诺尔將通过的路段,把他活活掩埋。

又或者使他坠入万丈深渊。

前提是他不能隨时传送离开。

终於,在进入一个陌生的空洞时,被一只瘟疫僧强制驱赶的鼠群涌了过来。

特诺尔激活权杖,大风掠过,带著漫天血水和肉浆吹到彼端,无论是瘟疫僧还是氏族鼠全都去见了它们的神。

那些本来蠢蠢欲动、试图捡漏的鼠,大脑一片空白,浑身冰冷地灰溜溜退下。

它们不知道颶风权杖的机制,它们只知道,如果再来一次,还会死数以百计的鼠。

数量毫无作用。

战斗对特诺尔而言变得异常简单,他体验到丟法术的愉悦了——不必拼命廝杀,没有生死较量,只需要挥挥手就能杀死一大片敌人。

这可能是法师都体会不到的感受——法师有施法风险,而特诺尔激活道具毫无风险。

可惜有充能时间,否则他自己就能剿灭数以万计的鼠人。

纵然丟法术对他来说不能催化蜥人战斗经验,无法磨炼、增强战斗能力,对成长没有益处...但它轻鬆啊。

况且,他打架又不全指望法术,也是有尝试近身作战,锻炼能力的。

大不了他就硬熬个几百年,凭藉零星的血战,堆时间来成为疤痕老兵,反正他是不死的。

就是现在,谁敢把他当做普通蜥人?他身上的魔法道具可不答应!

外力也是力!

坏消息一个接一个传到瘟疫祭司费尔奇耳边,就在它心慌意乱时,一个声音从身后的阴影中传来,隨后是腐朽的气味。

“看起来你搞砸了一切!”

费尔奇猛地跳起来,差点丟出魔法。

它转向身后,左手攥住次元石,右手木杖指著对方,暴怒咆哮,“停止你的小把戏!莫比克!如果你再敢不经允许到我身后,我会摧毁!摧毁你!”

当一只鼠人悄无声息来到另一只鼠人身后时,是比蜥蜴人更大的威胁。

背叛与暗杀可是斯卡文社会中的家常便饭。

瘟疫祭司莫比克鼻子疯狂抽动,无视了费尔奇的狂怒。

莫比克瞳孔中闪烁著贪婪和狐疑的色彩,它重复道,“你搞砸了一切。”

费尔奇恶狠狠地瞪回去,理直气壮,“蠢货!一切都在!都在我的计划內!

那只蜥蜴玩意到了下面,它就逃不出去了!”

“那还等什么?派出大玩意!蜥蜴玩意,死!死!”

玄幻魔法小说相关阅读More+

我在都市捡灵气

佚名

重生,我的网友是天仙本尊

佚名

误入豪门残疾总裁夜夜要我上瘾

佚名

美恐:从逃离美利坚斩杀线开始

佚名

日月同错:开局狗符咒传奇耐劈王

佚名

火影:我真不是邪恶科学家!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