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人在网上提过早市拐角有个卖鱼粥的老头。

八块钱一碗,味道能吊打他吃过的所有粥,结果在网际网路上一丁点痕跡都没留下。

要么是摊位太偏,没人注意。要么是那些本地老人压根不玩手机,根本不会发帖。

又或者……这个老头刻意选了这样一个不会被人注意到的位置。

林晓把手机扔到一边,闭上了眼。

梦里全是粥。白的粥,黄的粥,各种各样的粥在锅里翻滚。他端著碗想喝,一伸手碗就碎了,粥洒了一地。

凌晨四点半,闹钟响了。

林晓爬起来,洗了把脸,骑上昨天租的电动车,往早市赶。

到的时候四点五十,天还黑著。

拐角的摊位已经亮灯了。

老头在杀鱼。还是黄花鱼,还是那个动作,左手按鱼,右手下刀,三十度斜入。

林晓等到已经有两个本地老人坐在凳子上了,才拉开第三个凳子坐下,动作儘量自然。

“老板,来碗粥。”

老头嗯了一声,没抬头。

林晓把双手揣进口袋里,盯著锅看,强迫自己的视线不要往老头的手上飘。

十五分钟后,粥好了。

老头先给两个本地老人盛了碗,然后才给林晓盛。

林晓端起碗喝了一口。

跟昨天一样。

不,比昨天还好一点。今天的鱼可能更新鲜,鱼肉的甜味更明显。

他喝了大半碗,放下来。

“老板,你这鱼是哪儿进的?”

老头头也不抬,“码头。”

“凤凰洲那边的码头?”

“嗯。”

“每天都去?”

“嗯。”

惜字如金。

林晓换了个方向。“我从广州来的,在那边开了家小店,做吃的。”

老头搅粥的手停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不到半秒,然后继续搅动。

林晓把碗里剩下的粥喝完。

“您这碗粥,是我喝过最好的。”

老头还是没说话。

旁边的一个本地老人笑了,用潮汕话说了句什么。林晓没听懂,但从语气判断,大概是“年轻人会说话”之类的。

林晓从口袋里掏出钱,想了想,又掏出手机扫码。

“明天我还来。”

老头终於抬了一下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去。

“隨你。”

林晓站起来,没再多待,转身走了。

走出早市,他掏出手机给陈伯庸发了条消息。

“去了。聊了几句,他话很少,我说我从广州来,开了家店,做吃的。他手顿了一下。”

陈伯庸的回覆很快。

“顿了?”

“对,不到一秒。”

“好。”

又过了一会儿,陈伯庸发来第二条。

“明天再去。这次,你跟他说——你想学煮粥。”

林晓盯著这行字看了很久。

学煮粥?

他二十岁,拥有系统,会的菜比大部分四十岁的老厨师都多。让他跟一个路边摊老头说“我想学煮粥”?

但他立刻想到那碗粥的味道。

確实值得学。

系统给的是菜谱和技能点,但那种对火候和味道的精微控制,不是冰冷的数据能教的。就好比你把一道菜的配方精確到克,火候精確到秒,换个人来做,味道还是差一截。

林晓正要回消息,手机又震了。

不是陈伯庸。

是一个没存过的號码,发来一条简讯。

“小林,我是冯德海。你今天见那个老头了?”

冯德海居然发简讯?

林晓赶紧回:见了,刚走。

冯德海的简讯隔了两分钟才到。

“我问过一个老朋友。梁秉章左手那道疤,是1993年在香港留下的。有人拿刀砍他,他拿手挡的。砍他的人,叫谭耀宗。”

谭耀宗?林晓对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他刚想回復,冯德海的第二条简讯跟著到了。

“谭耀宗,是梁秉章的师兄。”

林晓握著手机,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师兄砍师弟?

第三条简讯几乎是紧接著发过来的,就一句话。

“龙凤呈祥那道菜,本来是谭耀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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